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理委員會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委會和重慶綦江食品園區管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由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寫,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全年,我委在區政府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9件,其中:區政協第二屆三次會議提案復函11件,區第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建議復函6件,公告1件,行政事務報告1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提起訴訟情況。具體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高度重視,規范信息公開管理
一是認真貫徹《重慶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綦江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堅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開,不斷增強工作的執行力與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成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落實了專人負責,并進一步完善了政務信息公開審核、保密等各項制度,堅持考核評估,強化監督機制,使我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三是積極推進政府網站整合及域名規范,關閉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委會子網站,并在區政府官方網站統一公開機構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置等信息。四是安排專人負責網絡輿情工作,時刻關注新城相關網絡消息。
(二)加強宣傳,及時反饋市民關注
2019年,我委和融媒體中心深度合作設立東部新城記者站,派駐聯絡員一名,及時宣傳新城工作動態,回應社會對新城的關注。一是向區委區政府報送信息40余篇,向“學習強國”平臺、手機報、綦江日報、“微黨建”等媒體報送宣傳信息200多篇次。二是參加區委宣傳部組織的“街鎮、部門曬思路、曬舉措”活動,介紹東部新城的發展現狀及在建設“渝南中心城市”中提升城市形象和強化產業支持兩個方面的思路和舉措。三是全方位作好新中國成立70周年和第五屆全國民營企業大會宣傳,充分運用單位電子顯示屏全年不間斷滾動宣傳政治理論、廉政文化、掃黑除惡等。四是強化廣場、公園、燈標道旗、施工圍擋、T形牌、LED屏等戶外宣傳陣地日常宣傳。
(三)維護穩定,全力化解矛盾風險
一是防范違法違規風險,成立了風險控制與合同管理部,統一管理法律顧問和起訴應訴等工作,加強公司20余種合同協議的法律合規性審查,切實防范因審查不嚴或條文缺失而產生的各種隱性法律風險。二是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制發安全管理文件17個,開展建筑施工和工貿企業安全督查檢查500余人次,組織大型安全生產會議4次、安全演練1次,組織全年未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實現零死亡目標。三是維護信訪穩定,辦公接待群眾69人次,現場疏導和處理17次阻工事件,完成區信訪辦、政法委等單位交辦的信訪件28件,辦理各類信訪系統交辦案件68件,未發生較大群訪集訪事件和進京進市上訪事件,維護新城平穩健康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還不夠。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缺乏準確劃分標準,對有些政府信息的公開與否,缺乏經驗和判定依據。相關方面還需作進一步的完善和學習。
?(二)公開內容還不夠豐富。應該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的形式和載體,對東部新城的工作進行及時梳理,有重點地、有針對性地對相關信息進行全面、及時公開,塑造新城好形象,發出新城好聲音,及時回應社會期盼,讓全社會更加關心、關注新城發展,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公開內容不夠規范。網上填報內容還有待規范和及時,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應該公開的未能做到全部公開或時間上有所滯后。今后有關網絡輿情信息有待搜集開發,各個環節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抓好政務公開培訓和學習工作,不斷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強化對各部室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泄密或信息不公開等情況的發生,從而給我區、給新城建設帶來負面影響。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