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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95002226608987686/2024-00009 | [ 發文字號 ] | 綦高新文【2024】28號 |
[ 主題分類 ] | 交通、工業、信息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工業園區管委會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9 | [ 發布日期 ] | 2024-09-29 |
重慶綦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三季度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風險防控情況及四季度風險趨勢分析評估報告
2024年三季度,正值高溫汛期時期,正是安全生產事故易發多發期。高新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風險隱患防控工作,切實強化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管理建設,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形成指揮統一、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風險隱患防控機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發事件處置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現我委就2024年三季度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控情況及四季度風險趨勢分析匯報如下:
一、2024年三季度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風險防控情況
(一)加強組織結構實效性建設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完善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負主責、各部門負責人專項負責的組織架構,形成黨工委領導下的“管委會主導、專業化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監管體系。建立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判機制,及時掌握風險隱患狀況,安排部署風險隱患防控管理工作;按照《高新區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方案》,細化組織機構,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明確科室職責,深化責任分解,通過制定高新區較大安全隱患防控工作責任分解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分解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分解表、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分解表將高新區內安全隱患分解到具體科室,落實安全隱患防控具體責任人,促使高新區各科室齊抓共管安全工作。
三是強化督查督導。紀工委對風險隱患防控處置全程監督,確保物資到位及時,人員到崗盡責,制度落實有效。實施分塊督導,將高新區分為6個組團,分別為:永桐組團、綦新智能智造組團、煤化工組團、食品園區組團、北渡組團、橋河組團,由高新區安全環保部根據人員職責分工,對本管轄范圍的組團進行督導。
(二)強化安全管理隊伍建設
一是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隊伍。以“專業、細化、全面”標準,以安全環保科為主干,分解落實各科室責任,引入安全中介機構提供專業咨詢,打造一支具備實戰能力、穩定的安全管理隊伍,做到定崗位、定領導、定人員、定任務。
二是廣泛開展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提高了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營造了保安全、促生產的良好氛圍。
三是廣泛宣傳。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新媒體、發放資料、張貼宣傳標語、宣傳欄等多種形式,重點針對三季度廣泛開展抗災減災、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調動、發揮、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增強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
(三)強化企業安全監管,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責任。按照《高新區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方案》制定了《高新區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工作方案》,明確了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各科室的安全監管職責,高新區各科室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制定完善了職能范圍的監督檢查計劃,并按計劃開展了監督檢查,綜合監管部門每季度對各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形成督查通報,督察結果將納入年終考核,確保了高新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全面落實。
二是提前布局、及早安排。高新區根據職能制定了《高新區2024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同時高新區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督促企業加強“日周月”隱患排查,讓企業意識到安全監管人員不是企業的安全員,讓企業意識到安全生產是企業的主體責任,讓企業意識到隱患防治是企業自己的義務,真正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企業、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三是抓好風險研判、強化企業監管。高新區通過每季度召集各科(部)室安全負責人召開風險研判會專題,為各科(部)室下一步防控重點、防控措施精準把脈,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升有效應對能力,確保安全風險可防可控,并指導2024年三季度執法檢查重點。經高新區工作人員排查,并根據自然災害點實際情況,對自然災害點進行風險等級分級劃分,其中滑坡隱患點一般風險等級3個、洪水隱患點一般風險等級3個;根據高新區企業實際情況,對高新區257家企業安全風險進行風險等級分級劃分,其中重大風險等級4家,較大風險等級61個,一般風險等級146個,低風險等級46個。
高新區企業執法檢查時邀請第三方服務公司定期派遣安全專家協助執法檢查,執法人員借助專家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有效全面地排查隱患,提高檢查效果,通過執法檢查有效推動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三季度已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22家次、下達安全生產限期責令整改指令書22份,共梳理出各類隱患91條,處罰金額0.86萬元。
二、2024年四季度風險趨勢分析
(一)自然災害
高新區位于山區丘陵地帶,滑坡、洪水等地質災害頻發,災害防治山體滑坡、防汛等工作責任重大。經高新區工作人員排查,初步判定重慶綦江工業高新區內自然災害主要有:洪水、內澇、暴雨、大風、高溫、雷電、地震、滑坡、地面沉降。通過繪制風險矩陣圖分析,其中地震、滑坡、洪水、雷電的安全風險等級為“中”,其余自然災害風險等級為“低”。并根據滑坡隱患點實際情況,對滑坡隱患進行風險等級分級劃分,其中一般風險等級滑坡隱患點3個,洪水隱患點3處。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
高新區內存大重大危險源企業1家、燃氣管道經營企業1家、LNG場站企業1家、電力公司1家,以及使用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較多,主要危險化學品為:天然氣、液氨、氫氣、柴油、乙炔、氧[壓縮的]、油漆、油漆稀料、丙烷等。事故風險主要為其他爆炸事故、火災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灼燙事故、化學品泄漏事故等,高新區現有重大風險企業4家,液氨8家,油漆稀釋劑企業18家,天然氣使用企業103家,隨著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企業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及公租房等人員密集、消防重點單位不斷增多同時國慶期間存在危險化學品超量和超品種儲存情況。并且冬季氣候潮濕,危化品倉庫、粉塵集聚場所易導致積熱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
(三)工商貿安全
高新區內工業企業較多,行業分布較廣,主要風險隱患差異較大,主要風險隱患易導致的事故為:火災、容器爆炸、其他爆炸、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灼燙、坍塌、中毒和窒息等。高新區現有深井鑄造企業5家,金屬冶金企業15家,粉塵涉爆企業16家,紡織企業1家,紙質、塑料制品、塑料包裝加工企業12家。四季度高新區工業企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一是工業企業因現場安全生產達不到要求而導致機械傷害、觸電事故的可能性大。二是四季度倒風季節導致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風險加大,易發生中毒、窒息等事故。三是秋冬季節,風干物燥,易因電氣設備及線路老化、用火不慎、違規動火等引發火災事故。
(四)礦山安全
高新區內采礦業企業有3家,主要風險隱患易導致的事故為:放炮、火藥爆炸、坍塌、容器爆炸、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中毒和窒息等。特別是國慶前后加大開采力度,存在掏采、超能力開采、越界開采、邊坡角大于設計標準等,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五)建筑施工安全
高新區內建筑施工項目多為鋼結構廠房、磚混結構廠房構成,2024年四季度高新區建設項目較多,壓力大。隨著第四季度,低溫、強降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導致企業施工現場危險因素增多。并且國慶假期以及元旦節到來存在搶進度、趕工期,施工現場“三違”現象增多、安全隱患增多,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等,使發生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火災、坍塌事故的概率增大。
(六)道路交通事故
高新區6個組團均為車輛運輸的主干道,過往的社會車輛較多。同時,高新區道路作為駕校道路考試場地,駕照考試車輛不斷增多,考試學員普遍駕駛技術不到位,安全意識不強。還有隨著高新區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不斷增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斷增加;北渡鋁包車鋁水運輸道路與社會車輛過往道路交叉等因素,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2024年四季度防控措施
(一)高溫熔融企業安全防控措施
1.保持存放鋁材、鋼(鐵)的地面干燥,入爐熔融前進行燥干處理,生產期間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域的事故坑、爐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屬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的爐前平臺、爐基區域、廠房內吊運和地面運輸通道等6類區域禁止存在非生產性積水,禁止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2.固定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配置液位傳感器、報警裝置,液位傳感器與流槽緊急排放口的自動切斷閥實現聯鎖。
3.冶煉爐窯、鑄造熔煉爐、深井鑄造結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卻水系統設置出水溫度、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報警裝置;開路水冷元件設置進水流量、壓力監測報警裝置,或者監測開路水冷元件出水溫度,監測和報警裝置與鋁水緊急排放口和緊急切斷閥聯鎖。
4.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的結晶器冷卻水系統設置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報警裝置,以及監測報警裝置與快速切斷閥、緊急排放閥、流槽斷開裝置聯鎖,或者監測報警裝置與傾動式澆鑄爐控制系統聯鎖。
5.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的澆鑄爐鋁液出口流槽、流槽與模盤(分配流槽)入口連接處設置液位監測報警裝置,以及在固定式澆鑄爐的鋁液出口處設置機械鎖緊裝置。
6.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的固定式澆鑄爐的鋁液流槽設置緊急排放閥,流槽與模盤(分配流槽)入口連接處設置快速切斷閥(斷開裝置),流槽與模盤(分配流槽)入口連接處的液位監測報警裝置與快速切斷閥(斷開裝置)、緊急排放閥聯鎖。
7.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的傾動式澆鑄爐流槽與模盤(分配流槽)入口連接處設置快速切斷閥(斷開裝置),流槽與模盤(分配流槽)入口連接處的液位監測報警裝置與澆鑄爐傾動控制系統、快速切斷閥(斷開裝置)聯鎖。
8.熔融金屬鑄造環節設置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9.鋁加工深井鑄造機鋼絲卷揚系統選用鋼芯鋼絲繩,并落實鋼絲繩定期檢查、更換制度的。
10.冶煉爐窯、鑄造熔煉爐爐底、爐坑及澆注坑等作業坑無潮濕、積水狀況,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使用天然氣并強制送風的燃燒裝置的燃氣總管設置壓力監測報警裝置和緊急自動切斷裝置,且監測報警裝置與緊急自動切斷裝置應聯鎖。
12.吊運鋁水、鋼水等熔融金屬的起重機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等進行定期探傷檢查,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盛裝鋁水、鋼水等熔融金屬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定期進行檢測。
14.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類人員聚集場所不能設置在鋁水、鋼水等熔融金屬吊運影響范圍內。
15.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工作。
16.爐、窯、槽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定期檢查,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立即報修或報廢,禁止繼續使用。
(二)粉塵涉爆企業安全防控措施
1.涉及可燃性粉塵企業通過危險源辨識、粉塵爆炸性檢測分析確定本企業粉塵爆炸性場所,并根據粉塵特性、爆炸限值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重點檢查料倉、除塵、破碎等存在粉塵爆炸隱患的生產作業區域。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從源頭上采取防爆控爆措施,防范粉塵爆炸事故的發生。
2.企業針對實際情況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吸取國內外同行業粉塵爆炸事故教訓,使員工了解本企業可燃性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和危險程度,并掌握其防爆措施;完善粉塵防爆應急現場處置方案,提高員工安全專業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同時完善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粉塵防爆工作的長效機制。
3.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內禁止設有員工宿舍、會議室、辦公室、休息室等人員聚集場所。
4.不同類別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不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以及不同建(構)筑物、不同防火分區禁止共用一套除塵系統、禁止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5.干式除塵系統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爆炸防控措施的;
6.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必須采用負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必須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的;
7.除塵系統禁止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8.鋁鎂等金屬粉塵、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應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9.除塵器、收塵倉等劃分為20區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存在可燃性粉塵車間的電器線路采用鍍鋅鋼管套管保護,設備接地可靠、電源采取防爆措施;嚴禁亂拉私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符合行業標準。
10.粉碎、研磨、造粒等易產生機械點燃源的工藝設備前,必須設置鐵、石等雜物去除裝置,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應設置火花探測消除裝置。
11.遇濕自燃金屬粉塵收集、堆放、儲存場所采取通風等防止氫氣積聚措施,干式收集、堆放、儲存場所還應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12.制定完善粉塵清掃制度,明確清掃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清掃人員的職責等內容,交接班過程中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為避免二次揚塵,清掃過程中不能使用壓縮空氣等進行吹掃,可采取負壓吸塵、灑水降塵等方式清掃。
13.建(構)筑物的梁、支架、墻及設備等,在安裝時考慮便于清掃積聚的粉塵。工作區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撤離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
14.在生產或檢修過程中未經過安全主管批準,不得停止或更換、拆除除塵、泄爆、隔爆、惰化等粉塵爆炸預防及控制設備設施。
15.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嚴禁各類明火,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前,辦理動火審批,清掃動火場所積塵,同時停止拋光、打磨等產生粉塵的作業,同時采取相應防護措施。檢修時應當使用防爆工具,不得敲擊各金屬部件。
16.粉塵爆炸場所的工藝設備的接頭、檢查門、擋板、泄爆口蓋等封閉嚴密,防止粉塵泄漏,從源頭上防止揚塵。
17.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前,報告企業安全負責人審批,并取得動火作業證。
18.動火作業開始前,停止一切產生粉塵的作業,并清除作業點10米范圍內的可燃性粉塵,用水沖洗淋濕地面和墻壁(遇濕反應的粉塵除外);清除作業范圍內的所有可燃物,不能移走的可燃建筑或物體用阻燃材料加以保護。
19.動火作業時,有安全員在現場監護,并備有適量和適用的滅火器材及供水管路,確保作業現場及時冷卻和淋滅周圍火星。
20.作業結束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要共同熄滅殘余火跡,清掃作業現場,檢查無殘留火跡,確認安全方準撤離現場。
21.任何人員進入可燃性粉塵的場所禁止攜帶打火機、火柴等火種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與粉塵直接接觸的設備或裝置(如光源、加熱源等)的表面溫度低于該區域存在粉塵的最低著火溫度。
22.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建筑物應當設置避雷針、避雷帶、避雷網、避雷線等可靠防雷措施。
23.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場所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均采用防靜電直接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Ω,不便或工藝不允許直接接地的,通過導靜電材料或制品間接接地;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進行跨接。
24.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工作人員穿戴防靜電的工作服、鞋、手套,禁止穿戴化纖、絲綢衣物。
(三)機械加工企業安全防控措施
1.機械加工企業應按照一般和重大隱患進行分級建檔,逐項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和整改完成時限,建立并運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做到立查立改,徹查徹改。機械企業應全部納入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與管理部門實現互聯互通。
2.檢修機械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禁止合閘警示牌和設專人監護的制度。機械斷電后,必須確認其慣性運轉已徹底消除后才可進行工作。機械檢修完畢,試運轉前,必須對現場進行細致檢查,確認機械部位人員全部徹底撤離才可取牌合閘。檢修試車時,嚴禁有人留在設備內進行試車。
3.對人手直接頻繁接觸的機械,必須有完好緊急制動裝置,制動鈕位置必須使操作者在機械作業活動范圍內隨時可觸及到;機械設備各傳動部位必須有可靠防護裝置;各人孔、投料口、螺旋輸送機等部位必須有蓋板、護欄和警示牌。
4.各機械開關布局必須合理,必須符合兩條標準:一是便于操作者緊急停車;二是避免誤開動其他設備。操作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先空車運轉,確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工作結束后,應關閉開關。對機械進行清理積料、捅卡料、上皮帶臘等作業,應遵守停機斷電掛警示牌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大的機械作業現場,非本機械作業人員因事必須進入的,要先與當班機械作業者取得聯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進入。
5.操作各種機械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能掌握該設備性能的基礎知識,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作業必須精心操作,嚴格遵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無相關上崗證人員開動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的零部件的強度、剛度應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應牢固,不得經常發生故障。重要的手柄應有可靠的定位及鎖定裝置,同軸手柄應有明顯的長短差別。腳踏開關應有防護罩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以免掉下的零、部件落到開關上,啟動機械設備而傷人。
6.機械設備的作業現場要有良好的環境,即照度要適宜,噪聲和振動要小,零件、工夾具等要擺放整齊。每臺機械設備應根據其性能、操作順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及檢查、潤滑、維護等制度,以便操作者遵守。
(四)建材企業防控措施
1.筒型儲庫人工清庫作業應制定清庫方案,清庫方案中應有防止高處墜落、坍塌、掩埋窒息等安全措施,人員作業時必須落實防止高處墜落、坍塌、掩埋窒息等安全措施,并設專人進行監護。
2.人員易接近的堆、取料設備或運動件外露的輸送設備設置防護網、急停裝置等隔離防護裝置。在同一作業區,采用人工或者汽車、鏟車裝卸作業時,堆料和取料作業嚴禁同時進行,未經許可,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
3.檢修機械必須嚴格執行斷電掛禁止合閘警示牌和設專人監護的制度。機械斷電后應進行驗電并上鎖掛牌,必須設置可能意外啟動的設備和涌入的物料、高溫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采取隔離措施,才可進行工作。機械檢修完畢,試運轉前,必須對現場進行細致檢查,確認機械部位人員全部徹底撤離才可取牌合閘。檢修試車時,嚴禁有人留在設備內進行試車。
4.全面摸排企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各類場所,主要包括料倉(庫)、儲罐、磨機、各類窯(爐)、鍋爐、管道(煙道)、除塵器、電纜溝(井)、地坑、水塔(箱)、蓄水池(污水池)等設備或場所,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五)采礦業安全防控措施
1.地下轉露天開采,必須探明采空區或對采空區實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2.禁止使用國家明令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3.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或分層的方式進行開采。
4.工作幫坡角不大于設計工作幫坡角,或臺階(分層)高度不超過設計高度。
5.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對采場邊坡、排土場穩定性進行評估。
6.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邊坡或排土場必須進行在線監測。
7.邊坡禁止存在滑移現象。
8.上山道路坡度不應大于設計坡度10%以上。
9.封閉圈深度30米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礦山,按照設計要求建設防洪、排洪設施。
10.雷雨天氣禁止實施爆破作業。
11.規范設置排土場和規范排土,禁止形成危險級排土場。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防控措施
1.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對策措施
(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按國家標準防爆電氣設備。
(4)控制室或機柜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滿足國家標準關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5)安全閥、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正常投用;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
2.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對策措施
(1)設置專庫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并在存放庫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庫照明、開關、排風扇等電氣設備設施采取相應等級防爆措施,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由專人負責管理。
(2)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入庫時,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
(3)定期對報警裝置、排風扇、防雷靜電接地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測、檢驗,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4)定期檢查庫內設施、消防器材、防護用具是否齊全有效,進入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儲存場所的作業人員不穿化纖工作服與帶釘鞋,嚴禁帶入火種。
(5)加強化學品儲存場所的防火巡查,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6)嚴禁在危化品使用和儲存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確需進行動火作業時,嚴格審批手續,作業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動火作業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作業時安全管理人員到場進行監護。
3.危險化學品卸車、搬運、廢棄安全對策措施
(1)高新區規劃指定專用的危化品運輸路線,高新區內企業危化品運輸路線盡可能繞開高新區內集中敏感點。
(2)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在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采用車輛進行搬運的,必須使用防爆車輛。
(3)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儲存區、庫房停放和修理。
(4)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5)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6)腐蝕性商品作業時,作業人員持有腐蝕性商品養護上崗作業資格證書;作業時穿戴防護服、護目鏡、橡膠浸塑手套等防護用具,做到:操作時輕搬輕放,防止摩擦振動和撞擊;不使用沾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遠離熱源和火源;分裝、改裝、開箱檢查等在庫房外進行;有氧化性強酸不采用木質品或易燃材質的貨架或墊襯。
(7)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控措施
1.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必須建立有限空間臺賬,并在對應有限空間處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實行審批制度并設置作業負責人、作業人、監護人、應急救援人員。
3.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分鐘。
4.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5.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應低于36V;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應當符合防爆的規定。
6.有限空間作業時,監護人員必須全程監護,全時段進行通風、檢測。
7.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如:多種氣體檢測儀、通風換氣設施、空氣呼吸器、通訊工具(對講機))等。
8.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9.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禁止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應當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八)消防安全防控措施
針對高新區入駐企業存在人員密集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倒班宿舍等情況和企業使用易燃物質物質較多的情況,提出以下對策措施:
1.根據國家標準規范,配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2.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3.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由該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承包、租賃場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賃范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是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和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經過消防職業培訓,持證上崗。企業員工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熟悉本工種操作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識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5.建筑四周不得搭建違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舉高消防車作業場地,不得設置影響消防撲救或遮擋排煙窗(口)的架空管線、廣告牌等障礙物。
6.人員密集的生產加工車間不宜布置在丙、丁、戊類廠房、倉庫的上部。
7.企業不應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和消防設施、降低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建筑內部裝修不改變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數量及其凈寬度,影響安全疏散暢通。
8.設有生產車間、倉庫的建筑內,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9.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過程中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鎖閉;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完好,門上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常閉式防火門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完好有效;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及時維修、更換;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不遮擋;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安裝柵欄、卷簾門。
10.單位根據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和重點部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開展經常性演練。
11.企業在非動火區動火,必須實行審批制度。
(九)建設施工安全防控措施
1.施工單位必須具體建筑施工資質,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規范施工,并采用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坍塌、高處墜落、觸電、中毒和窒息、淹溺、物體打擊、起重傷害等事故的發生。
(十)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措施
高新區將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倡導企業加強車輛維保、駕駛員、員工教育培訓,強化宣傳企業加強第三方運輸公司的管理等方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同時高新區將協助區交警隊加大對高新區企業及道路的巡邏執法檢查,確保高新區道路交通安全。
(十一)自然災害防控安全防控措施
針對險工險段,明確責任,高新區各企業及有關職能科室務必采取各項措施防止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群死群傷,組織成立專門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進一步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繼續做好群測群防工作,規范與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從深度和廣度上推行群測群防的各項制度建設和措施的落實。進一步細化搶險和防治方案,確保不同險情出現后,能夠有效應對、快速處置。
(十二)檢維修作業安全防控措施
1.委外作業
(1)委托作業時,企業選擇具有資質的承包商,對承包商資質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合格的,禁止違規發包。
(2)企業與承包商簽訂并保存安全協議,協議中必須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不得在協議中免除或轉嫁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的義務。
(3)對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或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場所的危險源及其控制方法,進行監督管理。
(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5)對危險作業實行審批,并全程監控承包商的作業行為。
2.危險作業
對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涉及委外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等作業實行報備制,高新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現場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地
為確保責任能夠有效地落實,各職能科室應明確責任分工,并明確各級負責人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工作崗位上,并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的安全管理體系,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同時,各職能科室要對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常態化開展安全工作,特別是對于重點部位,應加強管控,并確保發現的隱患能夠及時消除。
(二)加強安全防范,周密部署
各職能科室根據上級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及時進行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嚴格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逐條逐項進行檢查落實,切實把上級的相關要求落實到崗位上,具體到人身上。高溫汛期已至,各部門要抓牢盯緊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風險。
(三)嚴格安全準入門檻,理順風險管理機制。
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嚴格準入、一體化管理”的原則,做好高新區的規劃選址和企業布局,嚴格高新區內化工企業安全準入,加強高新區一體化監管,推動高新區與社會協調發展;建立“責任明確、管理高效、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高新區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將高新區內企業之間的相互影響降到最低,強化高新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管控,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加強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建設,促進高新區安全生產和安全發展。
附件:?2024年四季度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研判清單
重慶綦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