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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95002226608987686/2024-00012 | [ 發文字號 ] | 綦高新發〔2024〕43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工業園區管委會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2 | [ 發布日期 ] | 2024-11-13 |
重慶綦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關壩-扶歡循環經濟產業園禁止、限制和控制類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的通知
園區各部室、各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禁止、限制和控制類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渝府辦發〔2024〕28號),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分類分級管理,現將關壩-扶歡循環經濟產業園《禁止、限制和控制類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實行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管理的重要意義
實行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管理,是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推進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是固本強基促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發展的客觀需要。各部室(中心)、各企業要深刻認識實行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管理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目錄》實施,確保有關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實。
二、嚴格分類分級管理
對《目錄》所列禁止類危險化學品,在園區范圍內禁止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對《目錄》所列限制類危險化學品,僅允許在限定區域內的限定行業領域使用,嚴格項目準入條件;對《目錄》所列控制類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過程中,依法對準入條件、儲存區域、運輸時段等方面進行管控;國家對《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
園區有關部室(中心)有效落實化工園區準入制度,嚴把項目引進關,“一園一策”“一企一策”抓好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全鏈條監管,消除監管盲區。
四、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照《目錄》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整治,推廣應用新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快淘汰落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推進迭代升級,有效管控安全風險。
五、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園區各有關部室要強化“一盤棋”意識,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規劃引領,統籌推進《目錄》實施,認真研究解決重大項目落地、重大風險隱患治理等問題,提升園區危險化學品科學管理水平。
(此件公開發布)
關壩-扶歡循環經濟產業園禁止、限制和控制類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doc
重慶綦江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