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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2-00294 | [ 發文字號 ] | 綦江財處理〔2022〕8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3 | [ 發布日期 ] | 2022-09-26 |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投訴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錦
通訊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48號
授權代表:稅清龍 聯系電話:18983385173
被投訴人1: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
聯系人:傅先生 聯系電話:13628391912
被投訴人2:重慶恒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女生 聯系電話:023-48613806
投訴人不服被投訴人向投訴人作出的對重慶市綦江區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監控購買服務采購(項目編號:QJQ22C00088)質疑答復,于2022年9月8日向我局提出投訴,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訴現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投訴及事實依據
(一)投訴人投訴事項
投訴人認為該項目在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站項目公告中報名方式與項目招標文件中報名方式口徑不一致。重慶綦
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站項目公告中報名方式為“遞交投標文件時報名,網上下載采購文件”;但在項目招標文件中報名和招標文件發售期為“同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報名方式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投標人發送《發售登記表》并按時遞交投標文件和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才被接收”。
同時投訴人認為在開標前發售《發售登記表》的方式,可能造成本項目在報名登記環節出現圍標、串標、暗中勾兌等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二)投訴人相關投訴訴求
1. 根據該項目兩種報名方式,請求站在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上,確保潛在投標人的合法權益,能正常的參與該項目的競爭,潛在投標人能按照招標公告的時間和方式進行報名,招標代理公司不得以報名方式2中的要求,拒絕接受潛在投標人的報名和拒絕接受潛在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2. 投訴人請求在消除歧義前暫停本項目,待該項目招標信息修正一致后,重新發布本項目掛網公告。
二、被投訴人投訴辦理及回復情況
我局在受理投訴之后,向被投訴人發出答復通知書,被投訴人的回復情況如下:
被投訴人認為,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第一條中明確寫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www.ccgp-chongqing.gov.cn)”是我市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唯一媒體,全市各級政府采購信息應當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發布。故本項目招標公告以“重慶市政府采購網”為準。
另外,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政府采購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渝財采購〔2022〕8號)發布的采購文件范本中有報名方式,故本項目招標文件設置報名方式合理合法。
三、投訴事項的辦理情況
為查明事實,我局依法對相關事項進行審查。在辦理投訴的過程中,充分關聯了被投訴人的質疑回復及答復等相關事項,并于2022年9月13日暫停該采購項目。經審查:
被投訴人在“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上“重慶市綦江區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監控購買服務公告”中的報名方式“遞交投標文件時報名,網上下載采購文件,報名參與投標的單位名稱與投標名稱相同,只有按上述規定報名并交納標書費后,才具備投標資格”與附件中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的報名方式“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投標人將《發售登記表》(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提交至采購代理機構或者掃描后發送至840694462@qq.com(郵箱)”“在報名和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發送了《發售登記表》,并按時遞交了投標文件和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才被接收”的表述不相一致,存在對報名資格的表述差異,不符合信息發布準確性原則。無相關證據證明被投訴人在開標前發售《發售登記表》造成本項目在報名登記環節出現圍標、串標、暗中勾兌等行為。
采購代理機構重慶恒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向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申請在“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上進行招標公告,并在該申請上加蓋被投訴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公章,綦江區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中心按照被投訴人申請在“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上進行公告。因此,我局認為“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上進行招標公告的內容,是被投訴人與采購代理機構認可并確認的內容。
我局認為,雖然“重慶市政府采購網”是我市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官方媒體,但“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也是綦江區公共資源交易的重要發布渠道,各政府采購供應商經常在該網上了解并下載相關采購信息。該招標信息是依據被投訴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申請發布,按照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原則,本采購項目不一致的公開信息表述,造成潛在供應商的理解差異,客觀上影響其正常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上述事實有投訴書、質疑函、質疑答復、被投訴人答復函、政府采購招標文件、“重慶市政府采購網”公開招標公告、“重慶綦江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公告等在案佐證。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投訴人對采購文件提起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經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投訴事項成立。經認定成立的投訴事項不影響采購結果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財政部門按照下列情況處理:(一)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投訴人投訴事項成立,責令被投訴人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修改公告中的報名方式并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楊哲 聯系電話:48658810
附件:送達回執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2022年9月23日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送達回證
送達文書 |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綦江財處理〔2022〕8號) |
受送達人 | |
收件時間 | 2022年 月 日 |
收件人簽字或蓋章 | |
備注 | |
送達人 |
注:1.受送達人應審查實際收到的文書與本《送達回證》所載文書名稱、文號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當立即將郵件退回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如審核無誤,請在收件人欄簽字或者蓋章,并將填寫后的送達回證寄至: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地址:重慶市綦江區通惠街道紅星國際廣場A座24-09室;郵編:401420;聯系電話:023-48658810。
????2.代收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簽字或蓋章”欄內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與收件人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