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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15F/2024-00205 | [ 發文字號 ] | 綦江財發〔2024〕381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財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3 | [ 發布日期 ] | 2024-12-17 |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4年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為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購工作質量和效率,我局參照2023年全市監督評價工作內容和上級開展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精神,現對2024年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監督評價目的
監督評價集中采購機構,是通過評價集中采購機構執行有關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執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情況,集中采購機構工作人員的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購活動的效率,保障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服務質量。
二、監督評價內容
區財政局成立監督評價小組,隨機抽取5個集中采購機構 2023年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評價,監督評價范圍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評價實行百分制計分,綜合得分 60 分以下為不合格,60—75 分為合格,75—89 分為良好,90 分以上為優秀。具體監督評價內容詳見附件《綦江區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測評表》。
三、監督評價形式及時間安排
(一)監督評價形式
監督檢查工作采用自查評價和現場書面審查評價相結合方式。
(二)具體時間安排
1. 自查評價(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
被評價單位根據2023年所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情況,整理相關文件、數據和資料,對照附件《綦江區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測評表》所列評價內容進行自查,總結2023年工作特色和亮點,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形成自評報告,并將測評表及自評報告報本級財政部門。
- 現場書面審查評價(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
區財政局組織監督評價小組到被評價單位進行現場書面檢查,結合檢查發現問題,形成檢查工作底稿及完成最終的評價測評,經被評價單位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確認。
- 整改及處理處罰(2024年12月21至12月26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形成整改報告蓋章后交財政局政府采購科。同時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線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違紀的行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 公示(2024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區財政局出具正式評價報告,并將評價結果在“重慶政府采購網-監督檢查”欄目公告。
四、其他
請你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監督評價工作,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瞞報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聯系人:張粒粒,聯系電話:023-48658810。
附件:1. 重慶市 2024 年度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測評表
??????????2.?集中采購機構滿意度調查表
??????3. 關于2024年度xxx集中采購機構評價結果公告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綦江區2024年度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評價測評表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蓋章):
自評時間:2024年 ?月 ?日
評價時間:2024年 ?月 ?日
評價內容 |
評分標準 |
評價依據 |
自評得分 |
自評情況說明 |
評價得分 |
評價情況說明 | |
一、規范操作(45分) | |||||||
1 |
采購委托(5) |
是否按委托協議開展采購活動(5分)。未簽署采購委托協議實施采購的,每發現1次,扣1分;超過委托代理權限開展采購活動的,每發現1次,扣1分。 |
《政府采購法》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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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公告(5) |
及時依法準確在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政府采購信息的,得5分。未按規定及時發布的,發現一次扣1分;發布信息有明顯錯誤及疏漏的,發現一次扣1分。 |
《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7〕86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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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功能(5) |
采購過程中,嚴格執行有關節能、環保、支持中小企業和監獄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創新和綠色建材等采購政策的,提供一例得1分,最高5分;明顯違背政策的,發現一次扣1分。 |
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聯《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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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進口產品(5) |
接受采購人未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的進口產品委托,發現一次扣1分。 |
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8〕248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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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專家抽取使用(2) |
專家抽取使用不規范,如評委會人員數量和組成比例不符合規定的,發現一次扣1分。 |
財政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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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購代理機構履職評價管理”系統使用情況(3) |
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評價,發現一次扣1分。 |
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采購〔201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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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購程序(5) |
(1)擅自改變采購方式的,發現一次扣1分; (2)采購程序的規范性。未按規定程序實施采購,每發現一次扣1分。 |
《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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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購文件(5) |
采購文件是否規范合法,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發現一次扣1分(一個項目有多個違法行為,按一次計算)。 |
《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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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現場組織(5) |
經調查核實,現場有不規范行為,(如:未按規定程序開標的;開標過程沒有記錄的等);有違反評標紀律行為,未能及時制止的,發現一次扣1分。 |
《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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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評標報告(5) |
評標報告不規范的(如填寫不完整的),發現一次扣1分;隨意涂改的,發現一次扣1分。 |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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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礎工作(35分) | |||||||
10 |
內部管理(5) |
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崗位設置合理、職責分工清晰、內部制約有效,得5分,發現一項疏漏扣1分。 |
《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125號)、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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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財務管理(6) |
違規設置收費、押金、保證金、罰款等項目,增加供應商負擔每項扣2分,不按規定收退保證金每次扣0.5分,扣完為止。 |
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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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質疑投訴(以2023年年度總數計算)(20) |
未按時答復每次扣1分;對質疑不予答復或者答復與事實明顯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說明,每次扣2分。 |
《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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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檔案管理(4) |
裝訂規范、內容完整、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查閱方便的,得4分,未按規定歸檔、保管、使用、銷毀政府采購檔案的,發現一次扣1分。 |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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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隊伍建設(15分) | |||||||
14 |
技術人員(2) |
技術方面的專業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達50%以上(含50%)的得2分,每低10%扣1分。 |
《政府采購法》第六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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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參加培訓(8) |
具備《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與政府采購業務相關的資質或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數量(繳納社保人員或返聘人員等):3人--5人,得2分;6人-10人,得3分;11人及以上,得4分。 每年內部培訓次數;每次參與培訓人數20人及以上,1次得0.2分,最高得1分。每年參加外部培訓總人數;5人以下的,得2分;6人--10人,得3分:11人及以上,得4分。 (外部培訓以培訓證書為準) |
《政府采購法》第六十二條、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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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宣傳調研(5) |
在職人員撰寫文章在報刊雜志上發表10篇以上得5分; 5篇--10篇得3分;5篇以下得2分;未發表的不得分。 |
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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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務質量(5分) | |||||||
17 |
采購人滿意度(3) |
采購人滿意得3分;采購人對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發現一次扣1分。 |
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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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簽訂合同(2) |
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組織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的,得2分。采購人或供應商有反映未及時組織的,發現一次扣1分。 |
財政部監察部《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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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總得分: ?????????????? 自評編制人:?????? ???????????????? 評價總得分:?????? ????????? ??? 評價編制人: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蓋章):
說明:
1.規范操作及服務質量部分以抽取的2023年度項目作為評價對象。
2.表格所涉“以上”均包括本數,“以下”均不包括本數。
3.被評價單位填寫自評分,在“自評情況說明”欄中注明得分或扣分的原因。評價小組填寫評價得分,在“評價情況說明”注明得分或扣分的原因。
4.隊伍建設中學歷、職稱、培訓三項,如機構中單設政府采購部門的,以該部門人員為評價對象,如未單設政府采購部門的,以被評價機構為評價對象。
?
附件2
集中采購機構滿意度調查表
被評價集中采購機構名稱:
填表人類別 |
采購單位□????? | |||||||
填表人名稱 |
| |||||||
聯系人 |
|
電話 |
| |||||
對集中采購 機構的評價 |
項? 目 |
很好 |
較好 |
一般 |
較差 |
很差 | ||
政策理論水平:是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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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操作水平:操作程序是否規范,采購行為、過程、結果是否公開、公平、公正,采購組織管理是否規范嚴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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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效率:是否及時組織采購、是否公開承諾辦事時間并能限時辦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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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水平:是否能積極主動與當事人溝通聯系,熱情周到,咨詢答復是否耐心細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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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結果:采購質量、服務是否滿意,價格是否合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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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體?? 評?? 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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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事項 具體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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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對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情況進行評價,并在評價欄打“√”。
相關單位、部門蓋章簽字:??????????????? 日期:
?
附件3
關于2024年度xxx集中采購機構評價結果公告
一、評價單位名稱:
二、被評價單位名稱:
三、評價內容
四、評價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問題
六、評價結果
七、其他事宜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