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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33941297K/2020-00337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7 | [ 發布日期 ] | 2020-05-26 |
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328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公安局部分內設機構設置的通知》(綦編〔2013〕18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市公安局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本區公安工作計劃并組織領導全局各所隊室貫徹執行。
(2).研究社會發展中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為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并提出工作建議。
(3).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區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民警教育訓練、人員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制定本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開展公安督察工作,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按規定權限監督和管理干部。
(4).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信息,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指揮重大行動,參與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以及執法制度建設。
(6).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7).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全區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治保會等群眾組織的建設。參與處置影響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8).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區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9).組織、指揮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0).負責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全區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車站、碼頭、廣場、街道、校園周邊及重點部位場所的巡邏防控。
(11).負責公共信息網絡和計算機的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12).負責反恐工作,具體統籌協調、溝通聯絡、督導檢查和承辦區內各項反恐工作。
(13).組織實施對來我區的重要外賓以及其他警衛目標的安全警衛工作。
(14).負責對區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對全區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和考察。
(15).規劃組織全區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掌握全區環境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規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擬定全區環境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并負責監督檢查落實;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公安機關偵辦刑法所規定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刑事案件,查處和偵辦社會反映強烈的環境犯罪案件;建立與環保部門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與協調聯動機制,參與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影響環境安全的其他案(事)件
(17).組織指揮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保衛工作任務。
(18).指導林業公安的業務工作。
(19).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撤銷雙橋區大足縣設立大足區和撤銷萬盛區綦江縣設立綦江區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委發〔2011〕31號)、《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328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公安局部分內設機構設置的通知》(綦編〔2013〕18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同意東城派出所和西城派出所更名的復函》(綦編辦〔2013〕9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增設區公安局通惠派出所的批復》(綦編【2014】38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區公安局部分內設機構設置的批復》(綦編辦〔2015〕101號、《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區公安局部分內設機構設置的批復》(綦編辦〔2016〕51號)、《關于恢復設立區公安局橋河派出所的批復》(綦編【2016】15號)、《關于調整區公安局內設機構的復函》(綦編辦【2018】29號,《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區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更名的復函》(綦委編辦【2019}58號),本單位屬行政機構,設置內設機構21個,派出機構22個,分別是:
1.內設機構
(1)辦公室,下設信訪科;(2)指揮中心,下設科技信息科;(3)政治處,下設綜合科、人事科、宣傳教育科;(4)紀檢監察室(掛審計室牌子);(5)警務督察支隊;(6)警務保障處,下設綜合科、財務科、裝備科;(7)法制支隊;(8)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掛重慶市綦江區反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牌子);(9)情報信息支隊;(10)刑事警察支隊,下設綜合大隊(一大隊)、重案偵查大隊(二大隊)、侵財案件偵查大隊(三大隊)、情報信息大隊(四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大隊(五大隊)、西城責任區刑警大隊(六大隊)、東城責任區刑警大隊(七大隊)、三江責任區刑警大隊(八大隊)、打通責任區刑警大隊(九大隊)、便衣偵查大隊(十大隊);(11)經濟犯罪偵查支隊;(12)禁毒支隊;(13)巡警支隊,下設綜合大隊、機動處突大隊、特警大隊;(14)治安管理支隊,下設治安管理支隊一大隊(綜合)、治安管理支隊三大隊(查緝)、治安管理支隊四大隊(社區警務管理)、治安管理支隊五大隊(治安專項管理)、治安管理支隊六大隊(戶籍管理);(15)出入境管理支隊;(16)校園安全保衛支隊(副處級);(17)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掛警衛處牌子),下設綜合大隊、秩序大隊、事故預防及處理大隊、車輛管理所、交巡警支隊一大隊(西城勤務大隊)、交巡警支隊二大隊(東城勤務大隊)、交巡警支隊三大隊(三江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交巡警支隊四大隊(打通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交巡警支隊五大隊(趕水公路巡邏民警大隊)、巡邏處警一大隊、巡邏處警二大隊和巡邏處警三大隊;(18)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19)環境安全保衛支隊;(20)看守所;(21)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
2.派出機構
派出所按1鎮(街)1所設置,即文龍派出所、古南派出所、通惠派出所、三江派出所、石角派出所、三角派出所、東溪派出所、趕水派出所、安穩派出所、打通派出所、石壕派出所、永新派出所、郭扶派出所、隆盛派出所、永城派出所、扶歡派出所、篆塘派出所、中峰派出所、橫山派出所、丁山派出所、新盛派出所、橋河派出所。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數23640.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215.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42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4521.54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766.97萬元,主要是運轉性辦公經費增加123萬元,信息化設備運行維護費和刑偵等專項經費增加633.17萬元,執法辦案場所智能化升級增加改造項目750萬元,輔警項目支出增加600萬元,警務室運行維護費99.3萬元,新增新的車管所物業管理費31.5萬元,調資社保繳費結轉2020年繳納540萬元。撥款增加2766.9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0年支出預算數28161.72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預算12829.74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669.2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08.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23.46萬元,農林水支出4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19.64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增加2766.9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1578.7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4345.72萬元。
????1.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3215.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3215.18萬元,比2019年增加873.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4.18萬元,比2019年減少793.05萬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繳費比例降低和人員減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9101萬元,比2019年增加1666.6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輔警項目支出、信息化設備運行維護費,新增警務室運行維護費、新的車管所物業管理費、社會治安大防控工作經費、安保維穩反恐工作經費等,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務和信息化建設、執法辦案、特別業務、其他農林水支出等重點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25萬元,比2019年減少575萬元,主要原因是平聯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減少,主要用于應指工程和雪亮工程的建設費用。
2.“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590.50萬元,比2019年減少10.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0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5萬元,與2019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5.5萬元,比2019年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支出;2020年未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792.78萬元,比上年減少115.6萬元,主要原因為年初預算人員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4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33個項目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91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42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9年12月,2019年資產總額33,424.8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1,052.90萬元,固定資產22,197.59萬元(其中:辦公用房36,434.86平方米,價值5,087.26萬元,其他用房18,060.85平方米,價值6,055.76萬元;車輛162輛,價值2,487.39元,其中應急保障用車62輛,執法執勤用車9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套,價值251.71萬元,單價超過100萬元的專用設備1套,價值107萬元,其他固定資產8,567.18/萬元),在建工程10,280.82萬元,無形資產346.27萬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6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62輛,執法執勤用車9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兵 聯系方式:固定電話:023-85883082 手機1360830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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