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履職依據 > 本機關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1999A/2023-00032 | [ 發文字號 ] | 綦經信〔2023〕75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經濟信息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9 | [ 發布日期 ] | 2023-10-07 |
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 關于2023年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相關企業:
為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和節水優先方針,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要求,按照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關于深入開展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的通知》(渝經信〔2018〕76號)文件要求,根據市經濟信息委《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市級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的通知》(渝經信節能〔2023〕13號)和區水利局印發《2023年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要點暨綦江區節水
行動實施方案年度任務目標的函》(綦水函〔2023〕128號)精神,進一步提升工業行業節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將綦江區2023年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范圍
本次創建范圍主要為紡織染整、造紙、食品發酵、化工、有色金屬、火電、現代煤化工、化纖長絲織造、多晶硅等高耗水行業,以及《重慶市第二三產業用水定額(2020年版)》(渝水〔2021〕56號)或國家(含兄弟省市)已制訂產品取用水定額標準的行業年取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
二、創建內容
(一)完善企業節水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節水管理機構和科學合理的節水管理崗位責任制,完善節水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節水規劃和年度節水計劃,加強目標責任管理和考核。
(二)加強用水定額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直轄市)取(用)水定額指標和標準,按照定額指標選擇適合的用水工藝和技術,實施企業內部節水評價。向節水標桿企業和標桿指標對標達標,不斷提升用水效率。
(三)完善用水計量配備和管理。依據《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24789)配備用水計量器具,建立完整、規范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健全節水統計制度。編制詳細的供水排水管網圖和計量網絡圖,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以及用水效率和總量分析。建立日常巡查和檢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四)推進節水技術進步。積極采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淘汰落后用水工藝、設備和器具。實施節水技術改造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
(五)加強水資源循環利用。推進冷凝水、冷卻水循環利用和工業廢水回用,提高水資源重復利用率。
(六)提高職工節水意識。組織開展節水宣傳和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節水意識。
三、創建標準
申請創建節水型企業的工業企業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主要產品、生產技術工藝及裝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年取水量超過1萬立方米的獨立法人;
(三)達到節水型企業創建基本要求(附件1),凡基本要求為否決項或任何一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報節水型企業;
(四)參考節水型企業管理考核指標(附件2),考核得分在48分以上(含48分,滿分60分);
(五)參考節水型企業技術考核指標(附件3),有具體標準的行業產品按標準執行,未有標準的按照行業產品取用水定額先進值執行。
四、創建程序
(一)申報。全區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采取企業申報和政府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節水型企業申報由企業按照節水型企業建設要求自評,達標后向區經濟信息委、區水利局提出申請,在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節水型企業創建申報書(一式三份、裝訂成冊,格式要求見附件4)。
(二)評價。區經濟信息委會同區水利局,在2023年11月25日前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現場核查節水型企業創建情況,對達到節水型企業創建要求的企業評價為節水型企業,給予發文公布。
(三)上報。評價為區級節水型企業的擇優申報市級節水型企業,市經濟信息委組織專家對各區縣申報市級節水型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開展現場復核。通過市級評價復核的企業,命名為重慶市市級節水型企業,并予以發布。
(四)管理。節水型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復核一次,復核達到標準的,繼續保留其節水型企業資格;不達標準的,取消其資格。
五、組織管理
(一)高度重視。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是國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也是市政府對各區縣的考核內容,各街鎮、各園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訂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崗位職責,完善規章制度,開展節水改造,強化日常管理,確保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
(二)加強扶持。各街鎮、各園區管委會做好相關企業的創建咨詢服務工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輔導和檢測。
(三)落實政策。有關區級部門和街鎮要加強對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的政策引導和支持,在安排節能節水技術改造等財政資金時優先支持節水型企業;優先支持節水型企業組織實施節水示范工程;優先保障節水型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需求;被認定為節水型的企業,給予一定的區級資金補助。對獲評“水效領跑者”的節水型企業給予通報表彰和市級資金補助。
(四)總結推廣。區經濟信息委、區水利局將定期通報全區節水型企業創建情況,并適時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經驗交流會,組織相關企業向水效領跑者企業學習,積極支持我區節水型企業申報市級和國家級水效領跑者。開展節水型企業創建工作的宣傳,普及節水知識,不斷提升工業行業節水水平和用水效率。
?
附件:1.?節水型企業創建基本要求
2.?節水型企業管理考核指標
3.?節水型企業技術考核指標
4.?重慶市節水型企業申報書
?
?
?????????????????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