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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202 | [ 發文字號 ] | 綦教〔2023〕69號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28 | [ 發布日期 ] | 2023-07-28 |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通知
各教育學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
現將《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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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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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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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辦公室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綦江區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30號)、《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組織部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組織人事聯席會議制度〉等兩個文件的通知》(綦委組〔2020〕15號)和《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綦江區教職工轉聘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選聘范圍
本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
2023年綦江區街道轄區學校選聘工作人員143名,具體崗位詳見《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非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2)。
三、選聘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二)報考幼兒園教學崗位者職前學歷為學前教育相關專業,現學歷為專科及以上;報考小學教學崗位者須為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教學崗位者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高完中(含職教中心)學校中的高中教學崗位者,須具有相應學位。所有崗位均須符合相應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在現單位從事教育工作滿3年及以上(含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屬于2022年校點調整的小規模學校可把調整前在原校工作的時間和調整后并入所在地中心校的時間合并計算;近幾年因代管、撤并而調整學校的教師現單位工作年限應把調整前后的時間合并計算)。
(四)轉聘時只能在同學段、同學科間進行,任教學段、學科情況由現任教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
1.同學段。九年一貫制學校中曾任教過小學或初中學科3年及以上的,可以曾任教學段報名,高完中學校中曾任教過初中或高中學科3年及以上的,可以曾任教學段報名;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可在不同學段間轉聘;其他學科教師必須與現任教學段相同。
2.同學科。轉聘學科應與本人現從教學科相同(現從教學科應連續3年及以上;現從教學科與職前學歷所學專業相同的,至少應連續2年)。九年一貫制和高完中學校中,以曾任教3年及以上學段名義報考的,報考學科須與當時任教學科相同;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英語學科的,如果報考學科與自己職前學歷中的專業相同或連續從事該學科教學5年及以上的,可視為同學科;其他學科教師須與現任教學科相同(定向崗位除外)。
(五)其它要求
1.報考定向崗位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定向崗位僅限超編特別嚴重學校的教師報考:小學定向學校為永新小學、趕水小學、樂興小學、高廟學校、高青學校、適中學校、松藻學校;初中定向學校為隆盛中學、石角中學、篆塘中學。定向學校教師也可報考非定向崗位,但不能重復報考。
(2)報考學科須與個人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現任教學科三者之一相符。
2.報考非定向崗位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經獲得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街鎮)及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
(2)現場賽課(含課堂教學大練兵和一師一優課)曾獲責任區(學區)一等獎或區(縣)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3)曾獲區教委表彰的學科教學質量獎項教師(教學質量監測先進個人、單科優秀教師);
(4)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學年度其中2學年任教班級教學業績(完成分或發展分)在全區同類學校同年級同學科排名前50%(由學校根據區教委相關科室發布或反饋數據出具證明,區教委基教科負責審核)。如任教同學科2個及以上班級者,可以成績好的班級認定排名。同一教師任教多個學科者,以符合排名前50%的任教學科條件報考的,只能報考該學科崗位。全區未組織抽測的學科教學業績由學校認定,并出具證明;
(5)近五年曾獲得過市(區、校)級骨干教師、學科(學區)首席教師、區級名師;
(6)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10年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2020-2021、2021-2022兩學年(請產假、病假的往前推一年)所任教的班級任一學科(小學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教學業績完成分在后10%的;
2.在2023-2024學年中將任教高三年級的;
3.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受到任何處分和通報批評,有師德師風“不良記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未經組織同意的抽調借用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31日至8月3日每天9:00至18:00。
(二)報名地點:綦江區教委人事科(文龍街道天星大道55號底樓),電話:023-85880810、023-85880129。
(三)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相關任職資格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學校簽章同意的報名表(非定向填附件4,定向填附件5)、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等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選崗:報名時只能申請一個學段、一個學科崗位,不需要選擇到具體的單位。
五、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教學崗位采取試講,非教學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另計工作業績分(見附件3)、教學業績分。
(一)報考區教委統一監測的初中、小學學科教學崗位者(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
1.試講
試講時間10分鐘,應試人員按規定內容提前備課20分鐘(考場不提供教具和其他電子、音響設備)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素養,由考官組綜合評分,滿分100分。
2.教學業績分
以報考人員2020-2021、2021-2022各學年任教班級各學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科學)完成分或發展分進行計算,每學年滿分25分。報考人員自行選擇各學年所任教班級所任學科完成分或發展分來計算,再計其平均分為當年教學業績分。2020-2021、2021-2022兩學年中因休產假或生病而沒有教學成績的,可用2019-2020、2020-2021、2021-2022三學年中的另兩年教學成績作為依據(需學校提供產假或生病證明)。
(1)每學年完成分:按所任教班級在同類學校同年級同學科中排名計分:排名前10%(含10%)計25分,前10%~20%(含20%)之間計23分,前20%~30%(含30%)之間計21分,前30%~40%(含40%)之間計19分,前40%~50%(含50%)之間計18分,以此類推。
(2)每學年發展分:按完成分計分辦法計算。
(3)教師任教學科當年完成分或發展分在同類學校中的排名情況由區教委基教科審核簽字。
(4)對經組織部門同意的抽調借用人員、上級主管部門委派培訓學習人員,抽調借用、委派學習當年無學年教學業績分的,以當年年度考核結果計分,具體計分辦法為:當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按教學業績前10%(含10%)計25分、合格的按教學業績前20%~30%(含30%)計21分,合格以下等次不計分。
(5)報考人員教學業績總分=2020-2021學年教學業績分+2021-2022學年教學業績分
3.工作業績分(見附件3)
(二)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心理健康及高中各學科教學崗位者:
1.試講
試講時間10分鐘,應試人員按規定內容提前備課20分鐘(考場不提供教具和其他電子、音響設備)進行試講,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素養,由考官組綜合評分,滿分100分。
2.工作業績分(見附件3)
(三)報考非教學崗位者:
1.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2.工作業績分(見附件3)
(四)成績計算
1.報考小學、初中教學崗位者(統一監測學科):總成績=教學業績分+試講成績×50%+工作業績分。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心理健康及高中各學科教學崗位者:總成績=試講成績+工作業績分。
3.非教學崗位系列: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工作業績分。
六、選聘時間
2023年8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轉聘程序
(一)確定擬轉聘人員。按報考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轉聘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教學業績分、試講成績、工作業績分、年齡大小(以身份證為準)為序從高到低等額比選,報考教學崗位人員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轉聘(報考定向教學崗位人員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轉聘)。
(二)遞補。擬轉聘人員如放棄選擇,視為棄權,不再轉聘。該崗位空缺名額將按成績依次遞補。
(三)選崗。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擬轉聘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選擇擬轉聘單位。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教學業績分、試講成績、工作業績分、年齡大小(以身份證為準)為序高者優先。
(四)轉聘。擬轉聘人員在區教委公示5個工作日后,按區規定程序辦理轉聘手續,8月20日前未辦理轉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紀律要求
(一)對不講誠信、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或違反有關規定的,取消其考試成績,5年內不得參加區教育系統選聘,并記“師德不良記錄”一次,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理。
(二)強化“真實保證”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把關不嚴為報考者出具虛假證明等不實材料的,予以通報,并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紀律責任。
本次選聘工作在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區紀委監委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簡章由區教委會同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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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非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2.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
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3.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工作業績計分細則
4.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非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報名表
5.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
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下載:
附件1: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非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2: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3: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業績計分細則.docx
附件4: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非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5:綦江區2023年面向全區定向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2023年面向全區選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