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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120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6 |
重慶市綦江區逢春學校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治教;開展提升基礎學歷教育教學服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逢春學校。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職數核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定稿)》(綦編〔2023〕025號)文件,我校機構設置為:書記校長辦公室,由張雪霜同志任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全面主持學校黨務、行政工作;副書記副校長辦公室,由程剛同志任副校長,負責學校的德育、教學、安全、工會、財務審核等工作;學校另設政教處、安保處、總務處,各部門分別完成相關工作。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16.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16.77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24.92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經費撥款減少24.9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16.7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297.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80.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0.5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0.4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24.9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20.4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4.5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16.77萬元,比2023年減少24.92萬元;事業支出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416.45萬元,比2023年減少20.42萬元,主要原因是教師學生減少,人員及公用類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32萬元,比2023年減少4.5萬元,主要用于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3年持平,均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3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程先立 ??????????????????聯系方式:023-488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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