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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6222/2022-00001 | [ 發文字號 ] | 綦重林防辦〔2021〕2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林業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7 | [ 發布日期 ] | 2021-01-07 |
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木焚燒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木焚燒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街鎮、區旅游度假管委會、區國有林場:
2021年1月12日12時左右,巫山縣龍溪鎮雙河村四組因焚燒疫木引發山火,在全市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為貫徹落實全市兩會和春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視頻調度會議精神,按照市松材線蟲病防控指揮部領導批示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木焚燒安全管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疫木焚燒安全隱患大排查
各單位在抓好疫木集中除治清理的同時,要高度重視疫木焚燒安全管理,落實專人開展疫木焚燒安全和除治安全隱患大排查,形成檢查記錄、臺賬。
二、嚴格執行疫木焚燒安全操作規范
嚴格執行林區用火審批制度,嚴格執行市、區疫木焚燒相關規定。市級規定的“七不燒”原則,即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含三級)以上時不燒、焚燒場地不安全不燒、生土防火隔離帶(原則在3—8米)不開不燒、點火時間晚不燒、風力三級以上不燒、值守人員不到位不燒、撲火工具不備齊不燒。區級規定的疫木焚燒“三到場、一批準”制度,即“主體責任單位、防治施工單位、村社三方管理人員到場,用火批準”制度,嚴防人員傷亡和引發森林火災事故發生。
三、制定應急預案
各主體責任單位要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焚燒疫木引發山火,要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同時,對引發森林火災的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請各單位在抓好松材線蟲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疫木集中除治清理安全穩定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渝重林防指辦〔2020〕23號)和(綦重林防辦〔2021〕1號)文件精神。嚴防疫木焚燒、除治人員和磷化鋁藥品等安全事故發生,守住全市兩會及春節期間疫木集中除治安全生產底線。
附件:綦江區松材線蟲病疫木焚燒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重慶市綦江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代章)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綦江區松材線蟲病疫木焚燒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為規范松材線蟲病疫木焚燒管理,避免因疫木焚燒引起的森林火災,保證疫木焚燒安全,特制訂本規程。
一、疫木焚燒天氣選擇
疫木焚燒應盡量選擇在溫度低、濕度大、無風天氣下的早晨開始,傍晚結束,如下雨降溫后、小雨天氣等。在連晴高溫干熱天氣下要禁止在林間焚燒疫木。
二、疫木焚燒火場選擇
疫木焚燒應盡量選擇林外安全地帶進行,如因山高坡陡等原因確需在林間焚燒,必須選擇林間空曠、背風處、地勢平坦或山凹地帶進行,火場頭頂要確保無林冠遮蔽,保證火場與周邊植被之間清理的隔離帶寬距離至少5米。
三、疫木焚燒堆材原則
疫木焚燒原則上以堆放小堆木材燒小火為主,按照枝丫放下層、樹干放上層的原則堆放,堆放高度以胸高左右為上限,焚燒火焰最高不超過人高,焚燒過程中逐步加材,同時看火加材人員要注意安全、防止摔倒滑落火堆中。
四、疫木焚燒監管要求
疫木焚燒時落實足夠的現場看管人員,嚴格現場看管,明確其責任,每個火場必須安排2名以上人員看守;看守人員要做好撲火的準備工作,配齊撲火工具,如滅火器、鐵掃把、砍刀等;
疫木焚燒完全碳化明火熄滅后要用泥土(禁用腐殖土等地被物)覆蓋掩埋火場炭火,徹底熄滅余火。焚燒現場炭火等余火未徹底熄滅前看守人員不得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