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綦江民發〔2024〕154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級相關部門: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我局決定對《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關于加強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民發〔2022〕61號)等4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廢止的區民政局規范性文件目錄(4件)
附件
廢止的區民政局規范性文件目錄(4件)
1.《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關于加強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民發〔2022〕61號)
2.《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綦江民發〔2022〕151號)
3.《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規范百歲老人營養補助費審批發放工作的通知》(綦江民發〔2018〕176號)
4.《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指導標準的通知》(綦江民發〔2017〕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