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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012 | [ 發文字號 ] | 綦農委〔2024〕7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農業農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09 | [ 發布日期 ] | 2024-01-09 |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資金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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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農業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公室:
按照《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農〔2023〕146 號)要求,為推進我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切實做好項目申報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對象
(一)村黨組織領導有力。擬申報項目村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強,村集體成員發展意愿強烈、有廣泛共識,具備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資源、資產、區位、產業基礎等條件;村黨組織有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思路、工作規劃、具體舉措和實踐基礎。
(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制度健全。擬申報項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完成,法人治理機制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健全并充分發揮作用,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體系完善,村黨組織研究討論集體經濟組織重要事項機制健全,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方案合理。
(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擬申報項目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已完成與村委會財務分離、賬套分設,財務代理規范、村級負債可控。
(四)不再納入本輪扶持計劃情況。2018至2023年已獲得中央財政扶持資金,以及年村集體經營收益達50萬元以上的村原則上不再納入2024年扶持范圍。
二、認真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每個鎮街擇優申報1-2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每個項目按70萬元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項目資金使用及實施嚴格按照《重慶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綦江區農業農村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不得用于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修建樓堂館所、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償還債務和墊資等。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指標設置明確。擬申報項目績效設置合理,既要避免投資收益過低而導致財政資金浪費,又要避免虛報項目投資收益而完不成績效目標。投資贏利模式及預期收益水平、發展目標、收益分配機制等定位清晰。
(二)項目申報程序完善。擬申報項目應及時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入庫前需經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決議。表決通過后,在村公示欄進行“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并報所在鎮街備案。
(三)嚴格項目審核把關。各鎮街要嚴格對擬申報項目的用地情況、產業準入、建設內容、資金投向、運營模式、投資收益等進行實地調研和可行性論證,防止出現因前期論證工作不扎實導致后期調整、變更扶持項目或者扶持對象的情況。項目實施方案于2024年1月16日前通過渝快政報送至區農經站黃幸(聯系電話:023-858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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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項目實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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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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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農委〔2024〕7號關于做好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資金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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