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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69925517XQ/2024-00007 | [ 發文字號 ] | 綦工時審〔2023〕127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2-05 | [ 發布日期 ] | 2023-12-22 |
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重慶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批復
重慶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503號)規定,原則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以季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意見如下:
(一)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黨支部副書記/紀檢專員/工會主席、財務總監、營銷人員(限外勤)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公司的罐車/叉車駕駛員、機修工、操作工、桁架筋操作工、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設備管理、出貨管理、庫管司磅、門衛實行以季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工作天數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確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加班程序、加班時間及第四十四條關于加班費計算標準的規定。
四、此批復及你公司《關于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請示》應向職工公示15個工作日,并請嚴格按批復的崗位人員范圍依法組織實施,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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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