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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2166P/2024-00014 | [ 發文字號 ] | 綦江審發〔2022〕26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審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 發布日期 ] | 2024-12-18 |
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關于廢止部分文件的決定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相關部門:
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廢止《綦江區審計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程序的通知》(綦江審發〔2012〕33號)、《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重慶市綦江區監察局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移送處理辦法的通知》(綦江審發〔2015〕13號)、《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關于印發〈綦江區內部審計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綦江審發〔2016〕5號)、《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區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綦江審發〔2016〕6號)、《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關于印發〈綦江區內部審計業務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綦江審發〔2016〕7號)和《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關于印發電子數據應用與管理辦法的通知》(綦江審發〔2016〕12號)6個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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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