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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K36131411J/2024-00057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水利、水務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發布日期 ] | 2024-11-08 |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站2023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
2.負責落實全區水利安全生產發展規章制度及年度計劃。
3.負責為轄區內應由區級監督的水利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提供技術支撐,參加受監督水利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4.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所管轄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執行主管部門安排的轄區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做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未設置下屬機構。
(三)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二、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3年度收入總計247.26萬元,支出總計247.26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計減少32.72萬元;本年支出合計減少32.72萬元。
2.收入情況。2023年度收入合計247.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7.26萬元,占100.00%。
3.支出情況。2023年度支出合計247.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其中:基本支出241.48萬元,占97.66%;項目支出5.78萬元,占2.34%;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
4.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7.26萬元。與2022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7.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2.13萬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7.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2.72萬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2.13萬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是壓縮了開支。
3.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43.46萬元,占17.5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30萬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是壓縮了開支。
(2)衛生健康支出10.89萬元,占4.4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39萬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是壓縮了開支。
(3)農林水支出181.59萬元,占73.44%,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9.39萬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32萬元,占4.58%,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6萬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是壓縮了開支。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1.4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1.5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1.13萬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壓縮了開支。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29.9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5.39萬元,增長105.70%,主要原因是工作業務增加導致辦公費用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4.98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62萬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53萬元,增長11.9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務加重,水利業務檢查項目次數增加,公車使用次數增加,導致三公經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費用支出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與上年支出數持平。
2023年度本單位未發生公務車購置費用支出。費用支出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與上年支出數持平。
2023年度本單位公務車運行維護費4.98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水利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2萬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53萬元,增長11.9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務加重,水利業務檢查項目次數增加,公車使用次數增加。
2023年度本單位未發生公務接待費用支出。費用支出與年初預算數持平,與上年支出數持平。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4.98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1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40萬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減少了會議費用。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28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發生培訓費用。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00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2023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辦)對部門整體和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績效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4項,涉及資金5.78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詳見附表。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本單位沒有委托第三方開展績效自評項目或案例。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從評價情況來看,績效指標完成較好。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不涉及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5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