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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436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5 | [ 發布日期 ] | 2024-11-05 |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重慶市綦江區利臻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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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綦環執改〔2024〕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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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責令改正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利臻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型春????? ?????????????????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3277347438???????????????????????????????????? ??? ????????????
地址: 綦江區古南街道綦齒路6號附14號???????????????????????????? ? ? ? ???????????????
我隊于2024年10月10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在綦江區古南街道綦齒路6號附14號新建的汽車配件生產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
1.2024年10月10日我隊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所做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
2.2024年10月12日我隊對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曹型春所作的調查詢問筆錄1份(附曹型春身份證復印件);
3.2024年10月12日你單位提供的廠房《租賃合同》復印件1份;
4.2024年10月10日我隊對你單位現場檢查時拍攝的視聽資料1份;
5.2024年10月10日你單位提供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3277347438)復印件1份;
證據1、3、5證明違法主體是你單位,且我隊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具有管轄權。
證據1-4證明你單位汽車配件生產項目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事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和第二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建設,未取得環保手續前嚴禁擅自進行建設并投入生產。???????
我隊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并在30日內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復查。
如你單位拒不改正違法行為,我隊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和《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你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和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我隊將申請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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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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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當事人,一份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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