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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2-00267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8 | [ 發布日期 ] | 2022-08-18 |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關于印發執法案卷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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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環執法〔2020〕18號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關于印發執法案卷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已經支隊領導審簽,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2020年7月8日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執法案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支隊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案卷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案卷是指在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過程中形成的與案件有關的按照一定順序匯集成卷的案件材料。
第三條 行政執法案卷實行統一管理原則。正在辦理中的行政執法案卷,由案件承辦人員管理;行政檢查案卷由承辦人員按年度整理交支隊綜合科統一歸檔管理;已結案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案卷應當一案一卷,由支隊法制科統一歸檔管理,其中涉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納入原行政處罰案卷一并歸檔管理,如確有需要也可單獨成卷。
第四條 辦理中的行政執法案卷,應嚴格保密,除案件承辦科室、大隊、中心負責人、法制科審核人員、分管副支隊長、支隊長查閱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查閱或借閱。
第五條 已歸檔案卷,本單位人員查閱或借閱案卷檔案,應嚴格遵守檔案查閱和借閱的管理規定,統一填寫《案卷借閱(查閱)登記表》,注明借閱(查閱)時間、借閱(查閱)人、借閱(查閱)理由,借閱歸還時注明歸還檔案時間。
第六條 市生態環境局、區司法局、或其他上級部門出于案卷評查、督查、稽查、審計等原因需要調閱案卷檔案的,承辦人員應向支隊長報告,并代為履行借閱登記手續,調出檔案后,承辦人員應密切關注檔案去向,在案卷評查、督查、稽查、審計等調閱事由結束后,及時取回案卷檔案,并交回檔案管理科室,登記歸還信息。此外案卷檔案原件不得借出給外單位或者個人。
第七條??外單位或者個人查閱案卷檔案應當開具介紹信,并加蓋公章,注明閱檔人姓名、閱檔原因及擬閱案卷行政相對人名稱,閱檔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受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 外單位或者個人查閱檔案需報經支隊長同意。查閱時,應在檔案管理科室指定地點,并有檔案管理科室人員陪同。外單位及個人若需復制相關內容,需經檔案管理科室報支隊長審批同意。決定類執法文書經審批后復制給外單位及個人,經校對,蓋支隊鮮章。其余案卷材料不得查閱、復制和拍照等。
第九條 閱檔人應妥善保管案卷檔案,對檔案內容不得涂改、添注、勾劃,不得隨意抽出或增加檔案材料。如發現檔案中有問題,應及時向檔案管理科室告知,由檔案管理科室按有關規定統一處理,閱檔人不得擅自作出處理。
第十條 閱檔人應保證案卷檔案的安全,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從案卷中獲知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應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一條 違反本案卷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責任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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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案卷借閱(查閱)登記表
序號 | 借閱(查閱)時間 | 借閱(查閱)人 | 借閱(查閱)理由 | 歸還時間 | 備注 |
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案卷復制審批單
復制申請單位/個人 | |
申請事由 | |
擬復制案卷號 | |
案卷涉行政相對人名稱 | |
申請復制具體文書及內容 | |
承辦人 報審意見 | ? ? ? 年月日 |
支隊長 審批意見 | ? 年月日 |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0年7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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