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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376 | [ 發文字號 ] | 綦環發〔2022〕99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發布日期 ] | 2022-12-30 |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關于廢止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污染物產生單位:
根據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稅法》和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海洋局《關于停征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8〕4號),我局決定對原《關于規范環境管理嚴格執行排污申報的通知》(2012年46號)、《關于加強排污費征收管理的通知》(2012年111號)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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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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