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9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情
為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2019年我局公開的環境信息包含環境評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環境質量、污染防治、監察執法等11大項38小項。據統計,全年在區政府官網發布各類生態環境信息721條,在局官方微博發布信息2633條,在局官方微信發布信息973條,截至目前召開新聞通報會3次。通過多渠道、全方位發布生態環境各類信息,讓公眾及時、全面了解我區生態環保工作的進展、成效,知曉生態環境部門的履職情況,切實做到行政執法公開、透明。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在我局已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序、處理時限、注意事項等,并將依申請公開表下載放置到辦事大廳供有需求的群眾領取。2019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更無違規收費情況。
(三)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信息公開工作得到較好落實,2019年無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四)加強督促檢查
局法宣科對各科室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公開信息內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時、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進行了及時提醒督促,并納入年度內部考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 | / | / | |
規范性文件 | / | / | /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67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26 | 減28 | 98 | |
行政強制 | / | / | 1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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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與該項工作的高標準、嚴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二是繼續完善和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做到及時增刪,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的合法、全面、及時。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