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履職依據 > 本機關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號 ] | 11500222696599495J/2023-00009 | [ 發文字號 ] | 綦商務發〔2023〕51號 |
[ 主題分類 ] | 商貿、海關、旅游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商務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1 | [ 發布日期 ] | 2023-07-11 |
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各科室,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部署,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2023年7月11日黨委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將《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局關于規范區級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的通知》等6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綦江區商務委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
??????????????????????????????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
綦江區商務委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1.?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局關于規范區級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儲備管理的通知(綦商〔2014〕34號)
2.?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名特優旅游商品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綦商發〔2016〕2號)
3.?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區級儲備糧管理工作的通知(綦商務發〔2017〕118號)
4.?重慶市綦江區商貿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綦商務發〔2021〕39號)
5.?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區級豬肉儲備管理制度(試行)(綦商務發〔2021〕120號)
6.?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區級應急生活物資儲備管理制度(試行)(綦商務發〔2022〕17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