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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001221/2021-00071 | [ 發文字號 ] | 綦統〔2021〕15號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統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9 | [ 發布日期 ] | 2021-05-20 |
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定期核查辦法(修訂)》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家統計督察意見整改要求,進一步夯實貿易統計基礎工作,提高貿易統計數據質量,根據《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定期核查辦法(修訂)》文件要求,修訂和完善了《重慶市綦江區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定期核查辦法(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
???????????????????????? 2021年5月19日
重慶市綦江區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
定期核查辦法(修訂)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精神和國家統計督察意見整改要求,防范和懲治統計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夯實貿易統計基礎工作,建立貿易統計專業基礎數據核查的長效機制,根據《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定期核查辦法(修訂)》,制定本辦法。
一、核查目的
防范統計數據弄虛作假,夯實貿易統計基礎工作,提高貿易統計數據質量。
二、核查對象
全區限額以上商貿單位和限額以下抽樣樣本單位。其中,重點核查限額以上新入庫單位和數據修訂單位,兩類單位合計核查數不少于總核查數的10%。
三、核查方式及頻率
(一)市級核查。市統計局貿易外經處每年根據各地區月報情況每季度組織核查一次,每次隨機抽選4-6個區縣,每個抽中區縣選擇6-10家企業進行實地核查。
(二)區縣核查。區統計局每年限上單位核查數量不低于全區限額以上單位總數的30%;每年限下抽樣樣本單位核查數量不低于全區限額以下抽樣單位總數的10%。
(三)街鎮自查。各街鎮每年按照限上和限下抽樣單位不低于本地區限上和限下抽樣單位總數的10%開展自查。
四、核查內容
(一)核查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行業界定是否準確,經營規模是否符合限額標準要求,主要業務活動和所屬行業是否準確。如單位為法人企業,需核實企業《新升規入庫“四上”企業誠信承諾書》《區縣行業主管部門及園區、鄉鎮(街道)承諾書》《區縣政府統計機構承諾書》等資料是否完備。
(二)核查單位是否按規定建立統計臺賬,報表填報是否規范,網報數據是否與統計臺賬相符。
(三)核查單位報送的數據(銷售額(營業額)、零售額(餐費收入)、營業收入等)有無填報依據,是否與單位會計報表(或商品出入庫單、客房記錄、點菜單等相關憑證)相匹配。
(四)核查單位銷售額(營業額)、零售額(餐費收入)、營業收入等指標同比、環比、零銷比增速是否合理。
(五)核查數據修訂單位聯網直報平臺填報的銷售額(營業額)、零售額(餐費收入)、營業收入等指標修正后數據是否與申請修訂數據一致。
指標口徑參照《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和《“四下”單位抽樣調查統計報表制度》中相關指標解釋執行。
五、核查流程
(一)確定核查對象。區統計局根據“一套表”平臺數據質量情況抽選核查街鎮及單位。
(二)核查通知下發。區統計局每年下發核查通知,并告知所抽中區縣核查單位名單。
(三)相關資料準備。各街鎮通知被核查單位做好準備,一是保證核查時統計和會計人員在場;二是提前準備好相關備查資料,包括:
1.基本資料: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
2.企業統計臺賬;
3.企業會計報表或能印證填報數據真實性的相關憑證。
(四)實地核查。核查人員對抽中企業按以下程序進行實地核查。
第一步:核實企業基本信息,查看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資料。
第二步:檢查企業統計臺賬是否規范,報表數據是否與聯網直報數據一致。
第三步:查看企業會計報表(或商品出入庫單、客房記錄、點菜單等相關憑證),核實企業上報數據是否準確。
(五)提交核查表。核查組根據核查情況注明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資料匹配等情況,收集、整理、完成核查表(附件1)和核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核查過程中限上在庫單位重點核查年度及月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月度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商品銷售額(餐費收入);限下樣本單位重點核查季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商品銷售額(營業額)核查數與營業收入核查數的比值大于1.15或小于0.85或等于1的需詳細說明數據來源,并在核查情況匯總表(附表2)中注明。
六、處理辦法及相關要求
(一)核查最終結果將作為各街鎮統計工作考評和街鎮數據質量評估的重要依據,對于企業聯網直報數據與核查數據差距較大的,街鎮和企業要及時報送情況說明;對在核查中發現的數據質量問題,各街鎮要在次月定報中及時更正,并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對核查過程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將按程序移交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執法隊。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辦法由區統計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布起正式實施,同時廢止原《綦江區商貿企業統計數據質量定期核查辦法(試行)》(綦統〔2020〕4號)。
附件:1.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核查表
?????? 2.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核查情況匯總表
附件1
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核查表
????????????????????????企業所在區縣:
一、企業基本情況 | |||||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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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 ||||
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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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 |
是否真實存在 |
1是 ????2否 | |||
經營狀態 |
1正常運營2停業(歇業) 3籌建4當年關停9其他 | ||||
關停破產注銷吊銷時間 |
| ||||
名錄信息 |
| ||||
二、數據檢查情況 | |||||
核查指標 |
報告期 | ||||
報送數(千元) |
檢查數(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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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數據報送者情況 | |||||
聯網直報平臺 |
1有 ????2無 |
操作熟練程度 |
1好 ??2一般3差 | ||
企業數據報送者 |
1企業統計員 ????2統計代理機構 ??3基層統計機構 ??????????????????4行業主管部門 ??5鄉鎮街道 | ||||
四、企業基層基礎建設情況 | |||||
統計臺賬 |
統計報表 |
會計報表、原始紀錄及相關憑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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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
|
附件2
重慶市商貿單位統計數據質量核查表 ????
???????????????????所屬區縣:
組織機構代碼 |
企業名稱 |
營業收入核查結果 |
商品銷售額(營業額)核查結果 |
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商品銷售額(餐費收入)核查結果 |
核查數與上報數差異說明 |
年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核查數與營業收入核查數差異情況 |
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核查人及所在單位 | |||||||||||||||||||||||||||
年度數據 |
季度數據 |
核查指標 |
年度數據 |
月度數據(限下企業為季度數據) |
核查指標 |
月度數據 |
核查指標 | ||||||||||||||||||||||||||||
上報數 |
核查數 |
差錯率(%)(上報數-核查數)/核查數 |
上報數 |
核查數 |
差錯率(%)(上報數-核查數)/核查數 |
|
上報數 |
核查數 |
差錯率(%)(上報數-核查數)/核查數 |
上報數 |
核查數 |
差錯率(%)(上報數-核查數)/核查數 |
|
上報數 |
核查數 |
差錯率(%)(上報數-核查數)/核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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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值(年度商品銷售額(營業額)/營業收入) |
比值大于1.15或小于0.85或等于1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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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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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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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限上非同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限下抽樣單位僅填寫商品銷售額(營業額)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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