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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001221/2021-00111 | [ 發文字號 ] | 綦統〔2021〕19號 |
[ 主題分類 ] | 統計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統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2 | [ 發布日期 ] | 2021-06-02 |
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區委各部委辦局,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在綦市屬機構:
按照國家統計局督察重慶市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要求,我區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進行了清查,發現存在未經區統計局審批擅自組織實施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此類統計調查項目屬于違法調查行為,必須立即停止調查。需要開展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應報區統計局審批,未經審批的統計調查項目不得組織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有關單位和部門以表格、問卷、行政記錄、大數據以及其他方式面向企業、住戶或個人搜集整理統計資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普查、經常性調查、一次性調查、試點調查等各類地方性統計調查,不包括工作性報表和財政類報表),規范地方統計調查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重慶市統計管理條例》《重慶市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統計局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要求,結合綦江實際,區統計局擬定了《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咨詢統計調查項目審批事宜,請與區統計局普查中心聯系,電話:48671821。
附件:1.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
2.關于申請開展XXXX統計調查項目的函
3.新增統計調查項目申請書
4.修訂統計調查項目申請書
5.統計調查項目可行性測試評估報告
6.統計調查制度主要內容(對外公布)
????????????????????????????????????????????????????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
??????????????????????????????????????????????????????????2021年6月2日
附件下載:
附件1: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doc
附件2:關于申請開展XXXX統計調查項目的函.docx
附件3:新增統計調查項目申請書.docx
附件4:修訂統計調查項目申請書.docx
附件5:統計調查項目可行性測試評估報告.doc
附件6:統計調查項目主要內容(對外公布).docx
綦統〔2021〕19號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