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1年,綦江區統計局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指南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27號)和《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3號)要求,認真編寫綦江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1年以來,我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圍繞“強化監督保障、聚焦重點環節、圍繞重點領域、落實重點任務、緊盯目標任務”等,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積極打造陽光政務,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21年,區統計局主動公開信息共計882條,其中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5條,通過政務新媒體公開政府信息847條。及時公開發布機關職能、機構設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按要求主動公開預算決算、統計公報等信息,及時編寫月報并發放到各單位部門,建立數據綦江APP對外發布數據。
(二)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明確專人負責依申請公開欄目,及時受理群眾咨詢,規范辦理流程,做到即時辦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單位在本年度也未發生針對我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和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區統計局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堅持 “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建立信息發布三審三核制度,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規范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流程、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政務新媒體管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網站集約化方面,我單位使用全區統一政府公開平臺,對本單位信息公開欄目進行信息發布。
(五)監督保障情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杰同志為分管領導,局辦公室和綜合科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排責任心強的同志具體負責政府公開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傳、發布等工作,定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學習信息公開知識,提高信息發布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 2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1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改進措施
2021年存在的問題:一是信息發布管理需進一步加強,更新不及時的情況仍有發生,發布的工作動態信息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并非專職,崗位及職能職責較模糊,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較頻繁,業務工作連續性不夠;三是政策解讀形式還需要多元化,將政策解讀生動、明了,更加貼近群眾生活。
2022年改進工作措施:下一步,我局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制度,及時更新,加強審核,嚴把信息發布質量關。一是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深度挖掘和采編各類信息并及時發布,不斷提升信息采編質量;二是進一步加強宣傳培訓,增強工作人員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工作研究,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水平,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單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完成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本機關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