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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513748X/2024-0008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文化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7-11 | [ 發布日期 ] | 2024-07-11 |
2024年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公示(綦江)文綜罰字﹝2024﹞第F-0004號
序號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單位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理由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類別 |
處罰機關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1 |
(綦江)文綜罰字﹝2024﹞第F-0004號 |
綦江區某某文化娛樂中心 |
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20000元(貳萬元整);3、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66元(柒佰陸拾陸元)。 |
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2024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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