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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513748X/2024-00030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體育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4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4 |
重慶市綦江區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全區田徑、籃球、射擊、射箭、游泳、跳水、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舉重、散打等項目的規劃發展,負責各重點項目運動員的選材、訓練和后備人才培養工作。
2.負責每年參加市級以上計劃內賽事各項目運動員的組建、訓練及參賽工作,負責參加四年一次的重慶市運動會區級隊伍(代表團)的籌備及參賽項目隊伍的組建、訓練和參賽工作。
3.負責指導重點項目布點校、傳統項目校的訓練工作。??
4.負責向上級體育運動專業隊和大中專院校輸送運動員苗子。
5.負責教練員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體校運動員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6.負責青少年體校財產管理工作。
7.協同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8.負責各訓練項目運動員的科研、醫務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青少年體育運動學校為區文化旅游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類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宗旨為培養競技體育運動人才,促進體育事業發展。下設辦公室、競訓部等2個內設機構。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62.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7.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54.9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5.99萬元,主要原因是爭取上級轉移支付專項資金經費撥款增加15.9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62.55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177.3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6.7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6.5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99萬元,其他支出預算54.9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129.2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1.4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50.06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7.5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7.57萬元,比2023年減少5.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7萬元,比2023年增加21.41萬元,主要原因是運轉性項目由項目支出調整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5萬元,比2023年或減少27.2萬元,主要原因是原運轉性項目由項目支出調整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體校日常訓練及參加各級各類比賽等重點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4.9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4.98萬元,比2023年減少123.4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項目減少,主要用于體校日常訓練及參加各級各類比賽等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2萬元,比2023年減少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2萬元,比2023年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接待標準,減少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4.98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紹里;聯系方式:023-4867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