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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31XR/2022-00006 | [ 發文字號 ] | 渝醫保發〔2022〕7號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醫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6 | [ 發布日期 ] | 2022-04-22 |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時間有關問題的通知
渝醫保發〔2022〕7號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時間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醫療保障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
經研究,現就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時間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2022年居民醫保參保待遇享受時間
參加我市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參保繳費的,自完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對5月1日后繳費的,自完清費用之日起90日后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今年年底。
二、關于2022年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接續時間
2021年12月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的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人員,2022年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職工醫保,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清全年費用的,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其中斷繳費期間的醫保待遇可追溯至2022年1月1日。
三、關于穩定脫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待遇享受等待期
未納入我市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其參加2022年、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的,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
2022年4月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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