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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95931XR/2024-00012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社會保障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醫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經區委編委研究,并報市委編辦批準,組建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參公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7名。2023年年末實有工作人員21名。為區醫保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區關于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
2、擬訂區內醫療保障年度工作計劃、實施方案、管理制度,承擔年度基金的預算決算等工作。
3、承擔醫療保障的業務咨詢、參保擴面、參保登記、籌資和費用征繳工作,以及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查詢、審核等工作。
4、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核算、管理,在市、區業務部門的指導下,負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待遇核算,按時足額撥付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審核報銷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費用。
5、負責醫療保障的信息統計上報工作,協助社會保險網絡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6、協助主管部門,承辦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定點資格審查、審批,及其執行協議政策情況監督管理、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7、負責全區離退休干部、老工傷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的管理、支付,以及全區生育醫療費的審核撥付。
8、負責指導破產、兼并、關閉、解散企業欠繳醫療保險費處置工作。
9、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1、參保科。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申報、關系轉移、接續及有關數據維護的資格審查,手續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墊底資金申報工作和醫療補助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查詢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和參保信息維護、修改、轉移、接續工作;負責破產、兼并、關閉、解散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政策解釋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
2、基金財務科。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收入、支付、結余等方面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匯總編報相關財務報表;負責對鎮(街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個人賬戶管理及分賬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職工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錄入;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決算、支付和運行分析工作。
3、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審核科。負責審核報銷城鄉居民醫保、醫療救助相關費用;負責城鄉居民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審批;負責城鄉居民醫保的特病辦理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
4、城鎮職工醫保費用審核科。負責審核報銷城鎮職工醫保相關費用;負責職工醫保特殊疾病、異地就醫、轉診轉院的審批;負責職工醫保的特病辦理工作;負責離休干部、老工傷等特殊人員醫療費用審核,負責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查詢、政策咨詢服務,完成生育保險統計報表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
5、督查稽核科(群眾工作科)。負責受理參保單位和個人對定點醫院、藥店、村衛生室、診所的投訴、舉報,并向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受理定點醫院、藥店、村衛生室、診所對費用審減過程中的申訴、投訴;負責醫療保障費用審核復核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的申報、管理等工作,按規定擬訂定點醫院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發放定點標牌;負責對單位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的真實性進行稽核,督促單位依法參保;協助醫保基金的欠費追繳。
6、網絡信息統計科。負責中心內部網絡系統安全運行維護、辦公電子設備的維護及管理;負責業務科室工作人員、鎮(街道)醫保工作人員系統權限分配;負責定點醫藥機構的網絡使用管理;統籌做好業務科室相關報表工作;協助督查稽核科做好定點醫藥機構的管理。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42.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42.18萬元(基本支出預算542.1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32.83萬元,主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經費撥款減少3.3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經費撥款減少27.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經費撥款減少1.9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42.1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70.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35.5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6.06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32.83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退休2人,造成基本支出預算減少32.8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42.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2.18萬元,比2023年減少32.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2.18萬元,比2023年減少32.83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職工退休減少2人所致,主要用于保障機構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3年減少15.60萬元,減少原因是運行補丁納入基本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比2022年增加(或減少)0 萬元。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由主管部門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是按上年標準編制;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購置車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02.08萬元,比上年減少0.75萬元,主要原因辦公運行成本標準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無項目預算。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納入向社會公開范圍的部門必須填寫!)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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