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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18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2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2 |
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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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編〔2019〕99號)文件精神、《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應急管理局和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1〕21號)文件精神,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主要職能職責是:
1.依法對全區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參與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2.依法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負責對煤礦、非煤礦山、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工貿企業的舉報投訴、上級交辦、下級報請、其他部門移送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4.負責行政處罰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5.負責街鎮(園城)委托執法工作。
6.負責各類行政處罰數據收集、統計、上報等工作。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1.辦公室。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查、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活動社會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專用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行政處罰數據收集、統計、上報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管理;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2.法制科。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擬訂綜合行政執法的各項制度;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支隊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參與處理綜合執法重大執法案件;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業務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
3.一大隊。依法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調查處理煤礦企業的舉報投訴、上級交辦、下級報請、其他部門移送案件;負責行政處罰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4.二大隊。依法對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調查處理工作范圍內企業的舉報投訴、上級交辦、下級報請、其他部門移送案件;負責行政處罰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5.三大隊。依法對工貿企業及其他大隊職責以外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調查處理工貿企業的舉報投訴、上級交辦、下級報請、其他部門移送案件;負責行政處罰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12.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12.2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3.08萬元,主要是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經費撥款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512.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3.6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6.5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3.27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88.7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3.0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3.08萬元,本年無項目支出預算。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12.2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2.21萬元,比2023年減少3.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1萬元,比2023年增加8.42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口徑變化,運轉性項目經費改為基本支出預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3年減少11.5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算口徑變化,運轉性項目經費改為基本支出預算。
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14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無變化;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07.51萬元,比上年增加6.16萬元,主要原因為勞務費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勞務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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