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55246G/2024-00139 | [ 發文字號 ] | 綦建委〔2024〕122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3 | [ 發布日期 ] | 2024-12-03 |
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全區施工企業誠信經營行為申報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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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內施工企業、在區內參與建設的區外施工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建筑市場監管,推動施工企業誠信經營,提升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實施施工企業誠信經營行為申報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區內注冊的所有施工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專業分包企業、施工勞務企業)。
(二)在區內參與建設的區外注冊施工企業。
二、申報要求
(一)所有符合申報對象條件的申報對象必須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時提交誠信經營行為申報材料。
(二)申報時間: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10日,請各企業于指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
(三)未能按時申報的處理:如企業未能按時提交申報材料,將按照考核結果最低等級用于2025年日常監督管理。
三、申報內容
申報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2023年—2024年的資質情況:包括企業資質等級、資質有效期、資質變更情況等。
(二)施工產值情況:提供近兩年內企業在本區的施工產值數據,包括總產值、各類型工程產值等。
(三)納稅情況:提供近兩年內企業在本區的納稅證明,包括稅種、稅額等詳細信息。
(四)企業表彰良好情況:提供近兩年內企業獲得的各類表彰、獎勵證書或文件,包括工程質量獎、安全生產獎、科技創新獎等。
(五)不良行為情況:如實申報近兩年內企業在本區發生的不良行為記錄,包括違規行為、質量安全事故、投訴舉報處理等。
四、自評表填報
企業需根據《綦江區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自評,并填報《綦江區施工企業誠信經營行為自評表》。自評表應真實、準確反映企業誠信經營情況。
五、其他事項
(一)材料提交:申報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并裝訂成冊。電子版材料需同步提交至區住房城鄉建委(建筑管理科)。
(二)審核與公示:區住房城鄉建委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對企業進行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將在區住房城鄉建委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三)監督管理:區住房城鄉建委將加強對企業誠信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對存在不誠信行為的企業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本次誠信經營行為申報考核工作,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確保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與區住房城鄉建委聯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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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2024年11月25日
(聯系人:周嬛,聯系電話:4867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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