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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MB1855246G/2024-00039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工作動態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住房城鄉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慶市綦江區園區建設管理所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
2.負責審查辦理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內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報監手續。
3.協助主管部門對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內在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內建筑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體系質量、安全行為評價。
5.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內建設項目建筑材料、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專項檢查。
6.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內設科室。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02.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2.3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1.65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增加37.35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5.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02.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02.3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6.5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8.1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69.59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11.6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37.3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25.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2.3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2.37萬元,比2023年增加11.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7萬元,比2023年增加37.3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3年減少25.7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獨立運行補丁和人員補丁項目不再計入項目支出。
本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4.3萬元,比2023年增加3.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8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比2023年增加3.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區人防指揮中心公務用車編制調整到本單位,相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本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無。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聯系人:區住房城鄉建委財務科,聯系方式:023-48678817。
重慶市綦江區園區建設管理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