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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6225875F/2023-00047 | [ 發文字號 ] | 安穩府〔2018〕64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安穩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8-06-13 | [ 發布日期 ] | 2018-06-13 |
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安穩府〔2018〕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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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鎮機關各辦公室(中心、站、所):
為切實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工作,確保保護區環境不受到破壞,現將《安穩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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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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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安穩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重慶市村鎮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一、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
???(一)在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邊界設立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涂改或者擅自移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理界標、宣傳牌、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水源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
(三)地表水飲用水水源的保護?
1.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
2.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應遵守下列規定:?
禁止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堿液或者有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放射性固體廢物;?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醫療垃圾等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禁止設置化工原料、礦物油類及有毒有害礦產品的貯存場所,以及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堆放場所和轉運站;?
禁止通行裝載劇毒化學品或者危險廢物的車輛、車輛確需駛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應當在駛入該區域的二十四小時前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配備防止污染物散落、溢流、滲漏的設施設備,指定專人保障危險品運輸安全;?
禁止進行可能嚴重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的礦產勘查、開采等活動;?
禁止非更新性、非撫育性砍伐和破壞飲用水水源涵養林、護岸林和其他植被。?
????3.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鎮人民政府根據區人民政府意見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從事經營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動;?
禁止圍水造田;
限制使用農藥和化肥;?
禁止修建墓地;?
禁止丟棄及掩埋動物尸體;?
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施肥養魚等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道路、橋梁、碼頭及其他可能威脅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設施或者裝置,應當設置獨立的污染物收集、排放和處理系統及防護設施。?
4.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鎮人民政府根據區人民政府意見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使用農藥和化肥;?
禁止設置畜禽養殖場;?
禁止與保護水源無關的車輛停靠、裝卸;?
禁止在水體清洗機動車輛;?
禁止從事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四)地下水飲用水水源的保護?
1.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
2.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
利用透水層孔隙、裂隙、溶洞和廢棄礦坑儲存油類、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工物品、農藥等;?
設置化工原料、礦物油類及有毒有害礦產品的貯存場所,以及生活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堆放場所和轉運站。?
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地質鉆探、隧道挖掘、地下施工等作業中,應當采取防護措施,防止破壞和污染地下飲用水水源。?
3.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鋪設輸送污水、油類、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
修建墓地;?
丟棄及掩埋動物尸體。?
4.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與取水設施無關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應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制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方案,健全應急體系,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推廣沼氣池建設,改造化糞池及農村廁所,防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飲用水水源。開展轄區內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保護飲用水源的自覺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和改善飲用水水源水質。?
(二)水務管理站和市政環保辦負責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完善管理臺帳,做好巡查記錄,發生水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方案,采取應急措施,排除或者減輕污染危害,及時做好應急供水準備,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立即報告區水務局。?
三、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巡查制度?
(一)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巡查保護制度,落實專門人員對飲用水源保護區進行常態化巡查監管,確保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不受到人為污染和破壞,同時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實行臺帳化管理。?
(二)嚴格巡查管理,對確立的飲用水源保護地開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巡查,若接到舉報立即巡查。?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巡查中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