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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36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4 | [ 發布日期 ] | 2022-02-24 |
重慶市綦江區丁山鎮人民政府(本級) 2022年度預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職能職責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
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展各項服務事業。
3.依法管理本級財政、執行本級預算。
4.為人民群眾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衛生、體育、醫療、人才開發、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服務。
5.保護國有資產和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組織的合法權益。
6.開展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教育,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調解民事糾紛,維護社會秩序。
7.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8.負責民政工作,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保障工作,辦理兵役事項。
9.承辦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獨立編制機構總數共8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7個。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丁山鎮綜合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本輪機構改革后,本單位機構設置如下:
綜合辦事機構: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辦公室)、人大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財政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事業單位: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建設環保服務中心、旅游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766.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66.9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1336.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407.88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預算16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1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1.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8.01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預算26.03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766.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6.23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2.23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預算收入為1346.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66.92萬元,上年結轉共579.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69.5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0萬元。2022年預算支出為1346.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8.3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為938.09萬元,主要用于美麗鄉村建設,壯大集體經濟,本土人才,場鎮清掃保潔等重點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上年結轉10萬元,主要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購買健身器材。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44.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4.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2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93.2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待預算一體化系統完善后,在系統中進行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2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58.53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1輛、特種專用技術車1輛、其他車輛1輛。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 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預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易佳豐??聯系方式:023—4875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