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92928F/2021-00044 | [ 發文字號 ] | 打通府〔2021〕29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打通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發布日期 ] | 2021-04-15 |
關于印發打通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打通府〔2021〕29號
?
?
重慶市綦江區打通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打通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社區,鎮相關辦公室,區級相關派駐單位:
《打通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8日
打通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
為進一步提升全鎮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根據《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21〕17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新發展理念,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以鎮長陳安平任組長,鎮政法書記楊光平,鎮武裝部長、副鎮長任正剛、副鎮長唐宗學、副鎮長柏焱任組長,鎮黨政辦、鎮規建辦、鎮應急辦、鎮經發辦、鎮平安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鎮應急辦主任黃鑫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開展全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三、工作目標
圍繞“責、規、建、管、防、改、宣、救”8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五整治、三提升”8項行動,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效,綜合施策解決高層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車進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夯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五大隱患整治行動
1.建筑消防設施整治攻堅行動
(1)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回頭看”。組織一輪高層建筑消防用水情況“大排查”,對前期排查發現消火栓無水且已整治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情況,對消防用水問題進行查漏補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對排查中發現的其他存在消防用水問題的高層建筑,與相關責任單位簽訂整改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攻堅,并于2021年6月底前整治完畢。(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
(2)分類整治消防設施隱患。對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區分輕重緩急,分類制定方案,限期進行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和老舊高層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動態清單,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規建辦、鎮綜合執法辦)
(3)強化整改資金保障。進一步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街鎮代修流程。將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和政府民生實事。(責任單位:鎮財政辦、鎮綜合執法辦)
(4)加強整改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依法查處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為。工程竣工后,應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檢測,由管理單位、業主代表組織參建各方開展驗收。實行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最低保修期限。(責任單位:鎮規建辦、鎮綜合執法辦)
(5)鞏固整治成效。實施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示制度,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措施。對無管理單位、無維護管理資金的,原則上由鎮政府指定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責任單位:鎮綜合執法辦)
2.可燃雨棚、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
(1)強化發動引導。明確整治措施,確立整治標準,發布整治通告。發動社區、物業管理單位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實做細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業主自行拆改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外墻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規建辦)
(2)開展集中拆改。結合市容環境提升行動,集中開展拆改,對高層住宅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更換為不燃、難燃材料;對外墻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開展聯合整治,進行“定點拆除”。2021年12月底前,所有高層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同步推進多層建筑可燃雨棚、外墻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拆改工作。(責任單位:鎮規建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3)嚴格日常管理。社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高層建筑新增可燃雨棚、外墻防護網等火災隱患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積極利用LED大屏、樓宇電視、花園廣播等載體引導居民自行拆改可燃雨棚,在防護網上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并曝光隱患行為。大力倡導和推廣阻燃雨棚的生產、銷售和安裝,阻止可燃雨棚入高層建筑。(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規建辦、鎮綜合執法辦)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
(1)嚴查嚴治違法行為。建立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定期通報等機制,持續開展執法行動,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綠化、市政設施、停車位、廣告牌等障礙物,依法查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違法行為。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住宅小區,“一小區、一對策”開展綜合治理。(責任單位: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2)鞏固“生命通道”管理。高層建筑管理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進行全面清理完善,對住宅小區合理設置停車位,車輛實行“一位一車”限量管理。對重點路段增設禁停標識,取消嚴重堵塞路段的市政停車位。(責任單位: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4.深化用電用氣專項整治行動
(1)深化供電供氣設施排查整治。供電供氣企業完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制,落實產權或管理責任范圍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責任,排查整治供電供氣設施老舊破損、被占壓圈圍、安全間距不足、私拉亂接等問題,逐棟排查高層建筑電氣線路、燃氣管道鋪設,電氣設備、燃氣用具等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層建筑埋地管線基礎臺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線數據測繪和標志標識設置,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責任單位:鎮經發辦)
(2)深化用電用氣設施排查整治。非居民用戶落實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責任,排查整治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責任不落實、設施安裝使用不規范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依法開展用電用氣設施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檢查,制定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定期開展檢查、指導服務。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以及非居民用戶與供電企業產權連接點及附屬設施檢查,并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指導服務。(責任單位:鎮經發辦)
(3)深化物業設施排查整治。物業管理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排查,整治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占壓圈圍電力燃氣設施、電氣線路超負荷運行、私拉亂接、電纜井防火分隔被破壞、電動車違規充電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解決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電力燃氣設施占壓圈圍問題。(責任單位:綜合執法辦)
(4)深化醇基燃料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時限、任務、措施。物業管理單位切實履行發現、報告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行為的職責,及時發現問題并報鎮政府,依法依責處罰。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整治。(責任單位:鎮經發辦、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5)深化監管執法。各社區組織相關單位,通過公開提醒、法制教育、聯合檢查等方式,解決入戶難、隱患整改難等問題。鎮政府對各責任主體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5.油汽類安全隱患整治行動
(1)開展全面排查。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可燃油料等問題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化解;對排查出的重點群體和人員,及時落實穩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經發辦、鎮平安辦、鎮應急辦、打通派出所)
(2)限期整改隱患。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可燃油料非法經營、儲存問題整治。(責任單位:鎮經發辦、鎮應急辦、打通派出所)
(3)嚴格依法查處。對責任主體整治工作情況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責任單位:鎮經發辦、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打通派出所)
(二)開展三大能力提升行動。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
(1)推行標準化管理。制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全面推廣應用高層建筑管理系統,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物業管理單位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開展物業服務管理、社區自治管理試點。社區、物業管理單位等管理單位常態化開展“三查三清”,及時排查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的日常管理,對違規改建、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鎮政府。(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規建辦、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
(2)強化網格化管理。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社區管理內容和網格員日常工作范疇,加強樓棟管理,建立用電用氣安全入戶檢查、隱患整改聯動機制,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排查、報告和處理;重點加大對“三合一”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和執法力度,確?;馂碾[患切實消除。(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應急辦)
(3)加強智能化管理。推進消防設施、用電用氣安全、消防車通道等物聯感知終端建設,為高層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社區服務機構等推廣安裝火災報警探測裝置,實現動態監測、早期報警、自動推送信息等功能。(責任單位:鎮綜合執法辦)
2.居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持續深化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定期開展消防、用電用氣安全公益宣傳、曝光違法行為。壓實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宣傳培訓責任,制發消防安全宣傳單,逐棟開展入樓入戶宣傳。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高層住宅小區消防疏散演練。(責任單位:6個社區、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
(2)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將“暢通生命通道”“愛護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務隊,完善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責任單位:6個社區)
3.滅火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1)建強微型消防站。強化社區、物業微型消防站建設,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員與政府專職消防救援隊聯勤聯訓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提升初起火災處置能力。(責任單位: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
(3)配強滅火攻堅專業力量。結合消防滅火救援專業力量建設,落實經費保障,強化日常訓練,物資定期檢查、保養,配齊配足救援人員和救援物資。(責任單位:鎮財政辦、鎮應急辦)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各社區、鎮相關辦公室、區級相關派駐單位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鎮相關辦公室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對社區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導。
(二)強化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會商研判、情況通報、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加強行業辦公室溝通協調,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工作任務的基礎上,組織開展聯合行動,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化解風險矛盾,落實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安委辦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社區、鎮行業監管辦公室督促指導,將相關情況納入全鎮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單位,鎮政府將予以通報、約談和督辦;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將嚴肅問責;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行政處罰。
?
?
?
?
?
重慶市綦江區打通鎮黨政辦公室???????????????????????????? 2021年4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