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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00874243/2023-00005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東溪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9 | [ 發布日期 ] | 2023-04-06 |
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就業法律法規政策,牽頭擬定就業創業的規劃計劃,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制度和高校畢業生等特殊群體就業創業政策。
2.牽頭做好農民工服務管理工作,擬定農民工和農村勞務開發的工作規劃及措施,推動相關政策貫徹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
3.負責職業技能培訓開班審核及培訓補貼的審核和劃撥工作,監管、指導、協調職培訓業務的開展及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職業培訓的政策宣傳、咨詢、落實工作。
4.負責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社會保險相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保三險參保登記、變更、注銷、分戶、合戶、轉移、接續的資格審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及手續辦理;參保人員參保資料檔案管理,工傷保險項目參保工作,受理城鄉居民、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補繳工作、欠費管理、追收工作,負責參與工傷事故及認定的調查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負責就業失業登記及指導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為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人民政府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類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2022-2023年期間不涉及機構改革。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15.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5.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15.2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04.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5.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4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5.2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5.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各項商品服務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4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0.4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5.28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無購置車輛預算。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