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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668934110P/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古南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與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統籌運行,主要負責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衛生健康、環境保護、文化旅游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古南街道辦事處下屬二級預算單位。按照“綦委編〔2019〕30號”文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53.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3.5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53.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9.1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6.7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120.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9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1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3.5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3.55萬元,比2023年增加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5萬元,比2023年增加1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新增導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3年持平。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4年無項目支出預算。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本單位預算公開聯系方式:023-4865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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