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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740C/2022-00002 | [ 發文字號 ] | 趕水委發〔2022〕11號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趕水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8 | [ 發布日期 ] | 2022-01-30 |
重慶市綦江區趕水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趕水鎮政府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職責清單》的通知
一、龔欽龍??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一)統籌協調全鎮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領導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市、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
(三)建立健全班子成員、辦站所中心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并明確崗位職責。
(四)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專項經費及時撥付到位。
(五)每月主持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分析轄區、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情況,安排部署次月安全生產工作,牽頭推進落實黨委會決策部署的有關工作。
(六)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七)每季度牽頭開展綜合督查,檢查督促班子成員履職情況。
(八)對涉及的重點(大)問題和事故隱患進行研究并督查檢查、督促整改。
(九)督促制訂本轄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及演練,牽頭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吳定開??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一)主持鎮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衛生、教育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黨群辦(人大)、社事辦(衛生、教育),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黨群辦(人大)、社事辦(衛生、教育),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黨群辦(人大)、社事辦(衛生、教育),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黨群辦(人大)、社事辦(衛生、教育)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黨群辦(人大)、社事辦(衛生、教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三、王 ?穎 ???鎮黨委副書記
(一)協助分管黨建工作,統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鎮重點項目等工作。負責:發展與改革、招商引資與優化營商環境、高新區創建、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業和信息化、民營經濟、通訊、供電、供氣、郵政、廠地協調、商貿物流、統計、大數據應用發展、科技、科協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經發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經發辦,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經發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經發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經發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經發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四、歐陽紅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一)主持鎮紀委全面工作。
(二)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督查及安全監管責任事故查處等相關工作。
(三)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經發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四)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鎮紀委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紀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五、王亞石 ?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
(一)負責:人民武裝、安全生產(含道路交通、水上安全)、煤礦關閉遺留問題處置、應急管理(消防、救災減災)、林業(森林防火)、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領域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服中心(林業)及聯系的市場監督管理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服中心(林業)及聯系的市場監督管理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服中心(林業)及聯系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服中心(林業)及聯系的市場監督管理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服中心(林業)及聯系的市場監督管理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六、屈碧芝 ??鎮副鎮長
(一)負責:交通建設,交通重大項目(渝黔高速復線、玉荷大道、渝貴高鐵)、民政、老齡(老協、老體協)、殘疾人、退役軍人事務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社事辦(民政)、規建環辦(公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社事辦(民政)、規建環辦(公路),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社事辦(民政)、規建環辦(公路),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社事辦(民政)、規建環辦(公路)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社事辦(民政)、規建環辦(公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七、林 ?利 ??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
(一)負責:政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僑臺工作,精神文明和推動創建全國文明城區工作、意識形態、黨史、文化和旅游發展、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內審、農村財務管理,督查、巡察、文秘、機關事務、檔案、保密、工會、婦女兒童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黨政辦、文化中心、財政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黨政辦、文化中心、財政辦,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黨政辦、文化中心、財政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黨政辦、文化中心、財政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黨政辦、文化中心、財政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八、唐順佳 ??鎮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鎮長
(一)負責:政法(綜治)、公安、信訪、穩定、法治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地災、棚改、采空區災害治理、人民防空、土地復墾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平安辦、規建環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平安辦、規建環辦,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平安辦、規建環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平安辦、規建環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平安辦、規建環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九、鄢金宏 ?鎮副鎮長
(一)負責:農業農村、農機、氣象、供銷、糧食、鄉村振興、集體經濟、脫貧攻堅成果鞏固、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農服中心、鄉村振興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十、郭茂李 ?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人大副主席(兼)
(一)負責:組織建設、干部、人才、人事、考核、目標管理、老干部(退干)、關心下一代、青年,人力社保(就業、保險)、醫療保障、行政審批(民生平臺)、政務、機關黨建,協助分管鎮人大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黨群辦、社保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黨群辦、社保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黨群辦、社保所,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黨群辦、社保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黨群辦、社保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十一、徐 ?亮 ??鎮副鎮長
(一)負責:城市管理、生態環保、水利(含防汛抗旱、藻度水庫)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規建環辦(城管、環保)、農業服務中心(水利),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三)組織分管的規建環辦(城管、環保)、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四)指導分管的規建環辦(城管、環保)、農業服務中心(水利),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五)統籌推進分管的規建環辦(城管、環保)、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每季度組織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辦公室(站、所、中心)開展風險隱患研判;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六)組織開展分管的規建環辦(城管、環保)、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七)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