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號 ] | 11500222745310142R/2023-00012 | [ 發文字號 ] | 隆盛府發〔2023〕27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隆盛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1 | [ 發布日期 ] | 2023-04-03 |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隆盛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辦、站、所:
《隆盛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已經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隆盛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治理的重要論述精神,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的通知》(渝委農辦〔2021〕33號)要求,制定《隆盛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的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是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下,通過基層民主程序,將鄉村治理各項事務轉化為數量化指標,對農民群眾日常行為進行評價并形成積分,給予相應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把復雜的評比內容具體化,把無形的道德標準有形化。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有利于增強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推動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提高農民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和形成農村基層治理的有效抓手。
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一要堅持黨的領導。鎮街黨(工)委在組織實施積分制中,對積分內容、評價方式、結果運用等各個環節進行把關,充分體現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保障積分制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二要堅持統籌推進。把積分制作為“三治”結合建設的有效載體,將鄉村治理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結合起來,整合政府、市場、社會等各方資源。三要堅持問題導向。從鄉村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農民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入手,發揮積分制思想引領、行為引導作用。四要堅持群眾主體。依托村民自治組織和各類群眾性協商活動,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將積分的主要內容、評分標準、運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眾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規實施,做到策由民選、規由民定、事由民決。五要堅持因地制宜。分級分類試點示范,鼓勵基層探索創新,不搞“一刀切”,有條不紊推進鄉村善治。
二、目標任務
各村要根據鄉村發展基礎、基層黨組織建設、村級集體經濟、群眾意愿等情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級分類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根據區級安排,我鎮到2022年年底,實現8個行政村推行鄉村治理積分制;到2023年,實現6個行政村推行積分制;到2024年,全鎮行政村實現積分制全覆蓋。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積分體系,量化積分內容。一是明確積分對象。參與積分制管理是以戶為單位積分,分為兩類。本村村民以戶(實際居住)為積分主體,將每戶家庭成員所得積分計入戶積分;對非本村戶籍常住居民,經群眾代表大會或村委會認可后,可參照本村村民參與積分管理,享受積分激勵待遇。二是科學設置積分內容。積分內容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可涵蓋基層組織建設、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與公共服務、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風文明建設、遵紀守法、村民自我發展等方面,制定積分評價體系標準(附件2)。積分內容各街鎮、各村可結合工作實際,增設積分項目指標。三是合理設定積分標準。積分標準由街鎮指導村級組織結合實際,調整制定分值。積分標準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分值權重、評價標準、獎懲措施,并根據新情況適時調整優化,形成科學合理、客觀公正、動態管理、操作性強的積分體系。村級組織可根據年度工作重點,適當調整賦分標準,建立動態管理、可操作性強的積分體系。
(二)規范積分管理,健全監督機制。一是積分申請。農戶積分申報采取兩種申請方式相結合。村民可根據積分評價體系標準,就發生的積分事項,提供相關依據,填寫農戶積分申請及兌換表(附件3),交村積分評議小組申請積分;每個村民小組明確1名村民代表,定期(每月至少1次)對本組工作開展、群眾反映、評比檢查等情況,對照積分評價體系標準,就各農戶新發生的積分事項(含負面扣分事項),提供相關依據,填寫農戶積分申請表,交村積分評議小組評議積分。工作中要避免兩種申請的重復積分情況。二是積分評議。每村設立由村書記、1名村干部、1名村民代表組成的3人村積分評議小組。村積分評議小組每月至少集中開展1次積分評議,對村民申請的積分和村干部代理申請的積分逐項開展評議,并在申請書或代理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將評議認可的積分計入農戶積分申請及兌換表(附件3)。三是積分監督。每村設立由1名村義務監督員和1名村干部組成的村積分監督小組,每月對積分評議小組的積分情況開展審核和監督,確保村民積分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各村將審核的村民積分臺賬在村公務欄進行不低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將農戶積分告知書(附件4)送達農戶。
????(三)落實積分兌換,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備好積分商品。各村堅持公益性與市場化并行原則,通過爭取財政補貼、社會捐贈、企業愛心捐助、村集體經濟收入列支等渠道籌集經費,用于積分商品兌換。各村要本著因地制宜、面積適宜、便于管理原則,依托小賣部、便利店、村級電商服務中心等建立積分超市,或委托村集體統一采購商品用于積分兌換。具體運行方式由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決定。積分超市原則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場所、有統一招牌、有明碼標價、有管理制度、有發放臺賬、有專人管理。二是管好積分兌換。村民可憑農戶積分告知書隨時到積分超市兌換商品,各村也可采取集中開展兌換(每半年至少1次)。農戶積分兌換商品每年清零,原則上次年元月底前未兌換的積分將視為自動放棄兌換。積分超市和村委會應及時完善農戶積分臺賬中兌換商品情況,作為積分財務管理的重要依據。用于積分兌換的商品一般以生產生活日用品、消費幫扶產品為主,可優先采購本地的鄉村振興幫扶車間產品,確保物品質量合格、滿足積分兌換需求。
????(四)強化結果運用,注重正向激勵。各村按照“立足需要、量力而行、功酬相當”的原則,以精神激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樹立正確導向。創新激勵方式,通過積分兌換商品、兌換服務,實施信用獎勵。要切實保障群眾權益,所制定的懲罰措施不得侵害農民群眾合法權利,不得剝奪農民群眾依法享有的政府補貼和集體經濟收益等權利。
四、實施步驟
(一)謀劃階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30日)
在先行示范的基礎上,制定《綦江區隆盛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各村根據鎮級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建立積分制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主要措施、操作流程、實施步驟及工作保障等要求,特別是要明確積分制的積分事項、評價標準、積分分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積分結果應用。
(二)宣傳發動(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0日)
各村要大力選樹典型,要以召開村民大會、村民代表大會,強化宣傳發動,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會議、宣傳冊、村村通廣播、短信、微信和組織人員進村社、入農戶面對面開展宣傳等形式宣傳鄉村治理積分制。將積分制工作理念、積分項目、積分標準、積分獎勵等融入鄉村治理各項工作和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之中。通過現場亮積分、比積分、兌積分等措施激發群眾參與熱情。
(三)全面推開(2023年4月1日起)
我鎮2022年已對振興村、十隆村、新屋村、中橋村、石梁村、雙拱村、順山村、山林村這8個村推廣完成積分制的建立。根據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我鎮2023年對蓮花村、梨子村、榮農村、玉星村、獅鈴村、長春村等6個村實施鄉村治理積分制、2024年實施3個村全面推廣完成積分制,建立健全全鎮積分制調度制度,實施“月調度、季排位、年終考核”的鎮級考核制度。
五、工作保障
(一)強化統籌調度。鎮成立工作專班(附件1),鎮鄉村振興辦要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強化黨建辦、文化中心、平安建設辦、規建辦、民政辦、紀委、婦聯等辦公室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及時成立推進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專班,責任到人,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加強對村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全面深入開展。
(二)狠抓工作落實。鄉村振興辦采取定期通報、組織評比、現場推進等方式,開展爭先創優,督促工作落實。要將鄉村治理積分制運行管理及工作成效作為鄉村治理年終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各村要加強鄉村治理資源整合和政策集成,多方式、多渠道籌集經費,保障鄉村治理積分制的資金來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領導重視、成效顯著的要表揚,對措施不力、推進緩慢、工作滯后的要通報。
(三)加強宣傳發動。加強宣傳發動,運用各類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平臺、村民會議、趕集天,成體系、全方位廣泛宣傳積分制,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熱情,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為推廣鄉村治理積分制匯聚工作合力。
(四)規范資料管理。2023年,我鎮將在6個行政村推廣積分制,2月30日前落實各村積分制工作專班人員,各村完成積分制方案制定報鎮審定后,報上級部門備案,全面推進鄉村治理積分制。全鎮安排的鄉村治理經費主要用于積分超市商品兌換,嚴禁用于新建積分超市、“三公”經費開支等。各村要按照銜接資金項目管理的要求,完善資料歸檔,商品兌換要做好記錄,年終形成村級檔案并裝訂成冊。
附件1 隆盛鎮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領導小組2023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