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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8980/2022-00001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壕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7 | [ 發布日期 ] | 2022-02-08 |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石壕鎮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職責清單》的通知
鎮屬各辦公室(站、所、中心),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石壕鎮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職責清單》已經鎮政府安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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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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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壕鎮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
防治工作職責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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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勝明
(一)統籌協調全鎮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領導鎮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
(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市、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
(三)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的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及單位,并督促檢查落實。
(四)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并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專項經費及時撥付到位。
(五)擔任鎮安委會主任,每月主持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全面分析轄區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六)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七)依法按程序,向區政府報告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劃或者不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督促制訂本轄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牽頭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鎮政府其他領導
(一)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劉穩
1.負責煤礦關閉后續問題處理,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分管發展改革、工業及民營經濟、統計、商貿、信息產業、農電、招投標管理。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組織分管的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二)鎮黨委副書記令狐克軍
1.負責基層黨建、鄉村振興工作;分管農業、農機、氣象、畜牧、科技、財政、稅收、農村財務、金融安全(打“非”工作)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財政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公室,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財政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公室,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財政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公室,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財政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公室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財政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鄉村振興辦公室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三)鎮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副鎮長余波
1.負責政法工作;分管人防、法制、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城鄉建設、規劃和自然資源、市政環保、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聯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聯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聯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聯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建設環保服務中心,聯系的石壕派出所、司法所、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四)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梅高會
1.負責宣傳、統戰工作;分管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文體廣電、“掃黃打非”、民族宗教、文明城區創建、文化、旅游、婦女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五)副鎮長周佳慶
1.負責安全生產(含已關閉煤礦安全、非煤礦山、工貿、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民爆、煙花爆竹、消防等)、應急管理、鄉鎮煤礦關閉后續問題處理、防災減災、抗災救災、林業、水務及食品藥品監管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的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水務)及聯系的石壕市場監督管理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的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水務)及聯系的石壕市場監督管理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的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水務)及聯系的石壕市場監督管理所,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的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水務)及聯系的石壕市場監督管理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協管的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水務)及聯系的石壕市場監督管理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六)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羅波
1.負責武裝工作;分管文秘、保密、機關事務、檔案、國有資產管理、督查、內審、民政、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殘疾人、創衛、老齡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黨政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黨政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黨政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黨政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黨政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 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楊國星
1.負責組織工作;分管工會、青年、勞動、社保、就業、城鄉合作醫療和鎮辦事大廳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目標考核、關心下一代、退干工作。
2.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分管的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組織分管的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同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指導分管的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把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納入相關發展規劃,督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5.統籌推進分管的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問題;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和出現對安全生產有較大影響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及時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明確工作職責、細化管控措施;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
6.組織開展分管的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
7.每月至少帶隊檢查兩次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督促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違法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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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1月27日
中共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突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