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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8980/2023-00005 | [ 發文字號 ] | 石壕府發〔2023〕11號 |
[ 主題分類 ] | 文秘工作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壕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7 | [ 發布日期 ] | 2023-03-20 |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鎮屬各辦(站、所、中心)、各相關業單位、村(社區):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要求及市、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經鎮黨委、政府研究通過,決定對《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管護工作的通知》(石壕府發〔2018〕51號)等3個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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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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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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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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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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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管護工作的通知》(石壕府發〔2018〕51號)
2.《關于印發石壕鎮村(居)、社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石壕府發〔2014〕39號)
3.《關于加強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壕府發〔2013〕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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