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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659185936/2023-00005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三江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6 | [ 發布日期 ] | 2023-03-16 |
重慶市綦江區三江街道農業服務中心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清潔能源(沼氣、太陽能)、漁業船舶、林業、水利、防汛抗旱、水產、畜牧獸醫、氣象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經營管理、重大技術推廣、信息服務、資源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扶貧開發、鄉村振興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惠農資金補貼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設事業單位1個,是農業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13.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13.21萬元。收入較2022年減少37.52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減少17.1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5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34.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4.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6.72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441.1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2.3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減少59.1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59.1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13.21萬元,較2022年減少37.52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5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4.8萬元,比2022年減少59.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萬元,比2022年減少59.1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
?三江街道農業服務中心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6.5萬元,比2022年增加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5萬元,比2022年增加6.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把公車運行納入預算范圍。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特殊作業用車1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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