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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09473841M/2023-00016 | [ 發文字號 ] | 三角府發〔2023〕28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三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9 | [ 發布日期 ] | 2023-06-21 |
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各辦、站、所(中心),各村居: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和《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2022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排查第一階段問題交辦單》,我鎮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決定廢止《關于印發<三角鎮禁止秸稈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三角府發〔2019〕27號)、《關于印發<三角鎮禁止秸稈焚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三角府發〔2018〕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三角府發〔2013〕9號)、《關于繼續抓好農民工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三角府發〔2012〕79號)、《關于調整三角鎮場鎮衛生費和垃圾處置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三角府發〔2012〕23號)5個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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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
?? ? ? ? ? ? ?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三角府發〔2023〕28號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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