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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62142523/2024-00016 | [ 發文字號 ] | 石角府發〔2024〕13 號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4-04-12 |
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角鎮2024年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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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各行業主管辦公室:
現將《石角鎮2024年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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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開發布)
石角鎮2024年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
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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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4年綦江區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點的通知》(綦江府發〔2024〕6號)文件精神,加強全鎮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區委區府工作安排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穩進增效、除險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強企工作導向,以實現安全生產“遏較大、防一般、控總量”、自然災害“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為目標,突出“統、防、救”三個重點,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固本強基推進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嚴防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減少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堅決杜絕因災導致的群死群傷責任事件發生,實現全鎮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安全責任體系,提升綜合統籌能力。
1. 夯實黨政領導干部責任。堅持清單化履職,制定黨政領導干部責任清單和重點任務履職清單。以發現和解決問題為重要履職標準,加強關鍵時段、重要節點、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重大險情的統籌調度、專題研究。
2. 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加大鎮安委會統籌抓總力度,認真落實《重慶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辦法》,推進綜合監管規范化建設和能力提升,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督導考核作用。強化統籌協調、會商研判、調度指揮。
3.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安全責任量化和履職評估,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一線崗位人員為基礎、技術負責人為重點,強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健全監管責任人公示和履職評估制度,統一公示“行政負責、行業監管、專業監管、企業(單位)”4個責任人,對“一企多牌”實施整合。健全重大風險管控公示制度,在風險較大的場所、設施和部位,統一公示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風險管控措施。
(二)完善監管服務體系,提升監管執法能力。
4. 規范監管執法。運用“應急監管執法”平臺對監管執法實施全過程監督,實現“一網統管、上下銜接、分級負責、提高效能”。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監督執法力度,圍繞重大風險、重大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編制執法計劃和檢查方案,嚴格開展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三部曲”閉環執法,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持續提升執法檢查、問題查找、經濟處罰“三個強度”。
5. 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暢通舉報渠道,落實獎勵資金,鼓勵企業實施內部舉報獎勵。認真貫徹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報告獎勵制度,對有功人員和單位實施獎勵。
(三)完善基層應急體系,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6. 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增強街鎮應急管理能力的部署和全市工作要求,結合黨建統領“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落實“有機構、有人員、有條件、有能力、有規則”要求。
7. 夯實防災減災基礎。持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升重點工程建設和冬春強基行動計劃,提高應對災害的設防能力。協助推進綦江區中小流域災害防御示范保障工程項目。復盤修正響應措施,持續完善預警規范體系。加快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實現村村全覆蓋。
(四)完善風險防范體系,提升事前預防能力。
8. 加強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行業主管辦公室風險研判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每年1次綜合風險研判和每月風險研判,各行業主管辦公室每季度風險研判,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各行業主管辦公室在“兩重兩新”(重要時段、重要節點,影響安全的新情況、新變化),生產經營單位在“四新一變一危”(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重大變化,危險作業)方面,針對性開展風險研判、發出預警提示、落實防范措施。堅持“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對重大事故隱患實施常態化銷號和動態清零管理。
9. 開展重點專項整治。道路交通領域,強化農村地區兩三輪摩托車和低速電動車綜合治理;突出臨水臨崖、急彎陡坡、漫水路(橋)等險要路段整治,強化農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設。建設施工領域,聚焦公路、水利、農村自建房等施工項目,大力整治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不履職、無證上崗、農村自建房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消防領域,持續開展遺留問題大起底、消防設施大排查、突出問題大執法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領域,集中整治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等環節的重大事故隱患。燃氣領域,持續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管、問題網、問題環境開展隱患排查整治,依法嚴厲查處外力破壞燃氣管道等違法行為。危險作業方面,以“委托外包、檢修維修、有限空間”三大作業為重點,有效解決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方面,落實小工程、小裝修、小維修、小場所等作業安全監管責任,解決“無人管”的問題。
10. 加強自然災害風險和隱患管控。加強洪澇干旱、地震地災、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和清單動態閉環管理。嚴格落實自然災害會商研判機制,完善預警響應規范體系,落實“斷禁停撤疏”等熔斷措施和隊伍、裝備物資儲備要求。嚴格落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時排查管控風險隱患。
(五)完善救援救災體系,提升應對處置能力。
11. 強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演練。立足增強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風險研判,優化現場處置方案。針對不同區域不同情景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救援隊伍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處置措施及要求。
12. 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聯動。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和能力建設,鞏固發展鎮級綜合救援隊伍,規范社會應急力量發展。
13. 強化應急裝備物資配備和保障能力。加強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確保關鍵時刻“調得出、用得上”。開展物資、裝備、設施等盤點,及時補充缺口。落實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地震地災等特殊裝備物資保障準備要求,做好應急通信裝備的配備、培訓及演練等工作。
14. 強化救災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認真做好應急期救助、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過渡期生活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工作,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一卡通”管理,保證救助資金及時、安全、準確、足額到戶到人。完善救災物資調撥使用管理機制,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六)強化問題清單運行機制,提升整體智治能力。
15. 強化“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運行機制。堅持清單管理和閉環整改,健全完善“自查、自報、自改”的除險固安機制,“真查、真報、真改”的核查督查機制,“快警、快控、快處”的問題預警機制。
三、重點行動
(一)實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
啟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強化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以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落實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大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二)實施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推動預警指揮、搶險救災和基層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先期處置、緊急搶險救災梯次化應急救援體系。
(三)實施自然災害防治除險固安行動。
利用冬春窗口期,加強自然災害防治基礎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的設防水平,進一步增強自然災害風險防范和應對能力。
(四)實施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組織參與評選“最美應急人”,抓好安全宣傳“五進”、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等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人財物支持保障,落實各項制度措施,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能力提升。
加強應急管理干部隊伍政治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政治理論素質和專業素養,為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保證。
(三)強化責任落實。
聚焦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常態化開展督查檢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壓實事故災害防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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