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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562142523/2024-00018 | [ 發文字號 ] | 石角府發〔2024〕26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石角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9 | [ 發布日期 ] | 2024-05-06 |
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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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各辦(站、所、中心),各相關單位:
《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已經鎮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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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及時有效處置地質災害,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確保全鎮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專項預案》(渝府辦發〔2014〕41號)、《重慶市綦江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綦減辦〔2020〕8號)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并結合我鎮地質災害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二)預防為主,科學救援。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發揮現代科技和專業支撐作用,依托消防救援、專業救援、軍民聯動、社會自愿群體等多種力量,有效預防和科學應對地質災害。
(三)統一領導,分工聯動。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本鎮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加強溝通協調,社會共同參與,實現聯動互通,努力構建全社會共同防災格局。
(四)屬地管理,分級響應。
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后,由各村(社區)首先作出應急響應。各村(居)民委員會是處置本轄區地質災害的主體,應根據職責范圍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明確責任人和指揮權限,根據災情(險情)等級,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三、現狀
我鎮地質環境復雜,人類工程活動不斷增加,加之降雨影響,地質災害發生較為頻繁。截止到2024年3月,我鎮共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3處,其中滑坡7處、危巖6處,分布于全鎮11個村,共危及121戶352人。其中,威脅人口在10人及以上、需要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點共11處。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本鎮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應對工作。
五、應急組織體系
(一)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鎮政府成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領導小組),鎮長楊茜任組長,文仁余、李定兵、李全魏等班子成員為副組長。
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急辦、規建辦、公路辦、規資所、經發辦、民政辦、衛健辦、財政辦、農服中心、黨政辦、平安辦、文化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民委員會。
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負責決定啟動本級應急處置預案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處置指令,采取各項應急處置措施;負責指揮、協調組織社會有關搶險救援力量,動員和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域,協同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決定對地質災害現場進行封閉、實行交通管制、強行組織避災疏散等強制性措施,情況特別危急時決定對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或妨礙搶險救援的建(構)筑物強行拆除;負責收集、掌握地質災害相關信息,發布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審定擬向上報送的地質災害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的報告;協調上級相關部門落實救災資金。
(二)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小組辦公室。
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規建辦,負責我鎮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和處置日常工作。
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具體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體系,組建監測和預警系統;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和現場領導小組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傳達區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指令和區領導的批示和指示,通報災情;制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牽頭組織培訓和演練;負責涉及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相關單位的通訊聯絡和災情統計。
(三)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 規建辦:負責統籌協調全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主要任務是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和意見;牽頭組織落實排危除險、應急處置和治理措施;調查核實災區房屋實際損失;負責向區規資局及鎮政府領導報告地質災害災(險)情。
- 應急辦:負責統籌協調全鎮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主要任務為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援隊伍、裝備和設施,搜救被困人員,落實領導小組安排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治理相關措施;組織召開災情會商,協調鎮相關辦(站、所、中心),各村(社區)共同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鎮級救災專項資金:安排解決災民臨時住房及生活問題,并按規定給予重災戶災害救助,及時向應急局報告災情;對事發地應急體系建設情況、監測預警與應急準備、處置與救援等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 公路辦:對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排查和處理,加強道路疏通和管理,對在建交通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防止交通建設引發和加劇地質災害;協助救災工作。
- 規資所:主要任務為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對地質災害險情、災情開展應急調查和動態監測,實時觀測救災場地安全變化及監控次生災害;向現場指揮部提供險情、災情發展變化趨勢,提出排危除險和搶險救援相關建議。
- 經發辦:負責對接供電部門,保證災區搶險救災的斷、供電工作,組織修復因災損壞的供電設施。
- 民政辦:指導救災捐贈,協助救災工作。
- 衛健辦:由衛生健康辦牽頭,衛生系統有關醫療單位配合。主要任務是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開展受傷人員、災區群眾和救援人員心理疏導;做好災后衛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傳染病暴發。
- 財政辦:負責籌集調度救災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負責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
- 農服中心:負責因地質災害造成的農業生產受災情況調度,核實農業受災情況,指導災后恢復生產。
- 黨政辦: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的車輛保障,信息報送和處理。
- 平安辦:負責地災現場維穩和群眾接訪工作。
- 文化中心:負責組織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和輿情管控工作。
- 派出所:負責維護地質災害現場警戒區道路交通管制和治安工作,協助組織人員疏散撤離;防范和打擊趁機盜竊、搶劫救災物資和公私財產、傳播謠言、制造恐慌等違法犯罪活動。
- 各村(居)民委員會:
(1)認真落實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接受鎮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貫徹落實《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3)負責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報信息,協助鎮政府確定群測群防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
(4)負責組織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人、定點、定時進行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和檢查,分析上報監測情況。
(5)負責監督檢查監測設施保護和監測點記錄上報工作。
(6)當地質災害災(險)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六、預防、監測、預警
(一)預防、監測。
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治理是我鎮預防地質災害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我鎮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實行群測群防。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各村(居)民委員會和相關辦(站、所、中心)為主導,區規資局為主管,區地環站和技術支撐單位為技術依托,各相關責任人(包括地質災害威脅區內建構筑物所有人、管護人、資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發揮信息系統作用,組成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地災點監測人員加強現場監測和宏觀巡查,及時對突發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警,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建立地質災害通報、會商及預測預報等制度,同時形成我鎮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反饋機制;規建辦負責本行業地質災害排查、巡查,落實本行業地質災害監測,并將調查成果和監測數據定期匯總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促使我鎮通過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有效監控,為有效做好我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礎信息。
地質災害威脅區內建(構)筑物的所有人、管護人、使用人和建(構)筑物主管部門,應按照要求,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預防工作。
(二)預警。
各村(社區)地質災害監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扎實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當地災點監測人員發現地質災害隱患變形加劇情況時,應立即預警,第一時間發出預警信號,迅速動員和組織群眾向預定安全地點撤離,同時按程序上報地災發生情況,各級、各辦(站、所、中心)同時展開救援工作。
七、應急響應
(一)災(險)情報告。
1. 要求: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 內容:
(1)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或發現)時間、詳細地址、受災范圍(或受威脅對象);
(2)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和人員救治(助)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災害現場基本情況;
(3)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潛在危險程度、危害程度估計及發展趨勢的初步評估;
(4)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態初步控制情況,現場先期處置指揮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5)下一步計劃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請求支援的事項)。
(二)災(險)情應急響應。
各村(居)民委員會在接到地災點監測人員的災(險)情報告或本村(社區)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了解災(險)情,初步劃定成災范圍、設置警戒區域、撤離險區群眾,并迅速上報鎮政府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報告主要領導。鎮長召集相關科室和人員研判,決定是否啟動鎮級預案,然后再按程序上報區政府、區應急局和區規資局。
(三)人身傷亡應急處置。
接到人身傷亡事故信息后,鎮領導小組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命令。在事發后半小時內,向區政府、區應急局和區規資局電話報告,持續跟進最新進展。在事發后1小時內,由鎮領導小組形成事故概況上報區政府、區應急局和區規資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報告、謊報或隱瞞不報。現場詳情及事件后續情況及時跟蹤書面續報,事件結束后要有終報。
建立地質災害信息采集、處理制度,確保應急處置期間的信息暢通。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搶險救援單位,應確定1名負責人和聯系人,保持24小時的通訊暢通。
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村(社區)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具體工作(附件4: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名單及通訊錄)。
(三)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保障。
鎮應急辦要做好應急搶險救援的設施、設備和救災物資儲備。如處置化學危險品泄露事故應準備必要的防護服,保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
鎮財政辦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鎮規建辦牽頭組織各村(社區)和相關辦(站、所、中心)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等制度,及時準確上報災情(險情)信息。發生重特大災情時要隨時上報。做好群測群防工作,建立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落實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好災害點的防災預案;要及時向災害影響區居民發放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向監測責任人和監測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做到有備無患。應急辦、規建辦、公路辦、規資所、經發辦、民政辦、衛健辦、財政辦、農服中心、黨政辦、平安辦、文化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民委員會要各負其責,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行業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確保地質災害防治不留死角,監管不留真空。
鎮黨委、政府將按照《國務院關于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治安管理處罰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對有以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責任追究:
- 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不按有關規定上報和遲報、漏報、瞞報的;
- 拒不執行地質災害現場領導小組的指令,延誤應急搶險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 在人員救助、物資調配、事故調查、現場秩序維護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影響、干擾和阻撓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
- 引發地質災害災情,造成人員傷亡和嚴重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
- 不按要求及時采取措施處置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
向社會公布鎮突發公共事件統一報警電話,使廣大群眾知曉。鎮相關辦(站、所、中心)要利用手機短信、廣播和各種會議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提高群眾安全逃生自救能力。
各有關村(社區)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訂相應的方案,儲備相應的物資,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參加應急搶險救援業務培訓,熟悉實施預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應急演練。
鎮領導小組應組織鎮相關辦(站、所、中心)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演練。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演練,提高群眾應急逃生、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監督檢查。
鎮黨委、政府會同鎮規建辦、應急辦、規資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
十、預案修訂
鎮政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修訂期限最長為2年。以上人員如有工作變動,由繼任人員履行職責,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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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石角鎮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組織體系
2.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搶險領導小組通訊錄
3.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及救援體系常用通訊錄
4.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名單及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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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附件4.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名單及通訊錄.docx
附件2.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搶險領導小組通訊錄.docx
附件3.石角鎮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及救援體系常用通訊錄.docx
附件1.石角鎮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組織體系.docx
石角府發〔2024〕26號 關于印發《石角鎮2024年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