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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070P/2024-00011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龍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文龍街道辦事處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綦江區部分鎮街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渝府〔2019〕42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文龍街道、新盛鎮行政區劃調整的通知》(綦江委〔2020〕4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1.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政協、武裝、審批服務管理等職責。承擔檔案、機要保密工作;督促檢查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各項決議和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牽頭負責政務公開、政務咨詢、政務代辦服務的辦理;承擔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的日常事務、后勤工作。
2.負責基層黨建、紀檢、宣傳、統戰、編制、人事、民宗僑臺、群團等工作。承擔民意調查、村(社區)考核具體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工作目標的制定、考核和獎懲工作;管理離退休干部、村(社區)干部;做好調研、信息、志愿者服務活動工作。
3.負責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組織本轄區人大代表開展各項活動;聯系人大代表,負責征求、收集、整理、答復人大代表對街道工作的意見、建議;督促街道相關科室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區人大來文來函的聯絡、辦理;負責人大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在區人大常委會和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承辦本區域區人大代表的選舉等工作。
4.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與指導服務、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等職責。宣傳貫徹農業、工貿、旅游、農村經營管理及其法律法規;指導企業管理、生產、經營、技術改造和職工業務培訓;承擔科技推廣與普及工作。
5.負責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等職責。指導實施村(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負責社會事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
6.負責法制、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范和處理邪教等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市、區關于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穩定、信訪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擔矛盾糾紛排查及人民調解工作;承擔重點地區整治、鐵路護路、視頻監控等工作;承擔禁毒、禁種鏟毒工作;承擔掃黑除惡專項工作。
7.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農村環境整治等職責。承擔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違建整治工作;承擔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災防治工作;服務轄區內重點項目建設;承擔轄區內廉租住房的申報受理工作;承擔轄區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工作。
8.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等職責。
9.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等工作;宣傳貫徹執行中央、市、區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承擔公共應急事件、救災搶險、車輛、船舶、礦山等方面工作。
10.負責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農林水利、規劃建設、衛生健康、環境保護、文化旅游等領域的行政執法權。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統籌運行。
11.協助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業主的關系;承擔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清潔能源(沼氣、太陽能)、漁業船舶、林業、水利、防汛抗旱、水產、畜牧獸醫、氣象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科技培訓等方面服務工作。承擔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城鄉醫保、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城區市政、環衛方面管理服務工作和農村綜合環境整治相關工作;負責農村環境衛生、道路河流工作;定期巡查城區背街小巷的清潔衛生情況;管理維護城市相關基礎設施;協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等。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文龍街道辦事處,下屬8個二級預算單位,主要設置如下:
1、綜合辦事機構(文龍街道辦事處機關本級):含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財政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
2、事業單位:社區事務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城鄉管理服務中心。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2023-2024年期間本單位未涉及機構改革。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030.7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716.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1.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33.2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256.32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35.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21.2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030.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560.1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87.1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54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16.3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預算2017.98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1574.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29.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256.3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52.59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308.9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997.5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97.55萬元,比2023年增加23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16萬元,比2023年減少52.59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非剛性支出,保運轉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3495.38萬元,比2023年增加287.68萬元,主要原因是轉移性項目增加,主要用于村社區運轉保障、安全維穩、城市管理等重點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3.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3.22萬元,比2023年增加21.2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結轉項目8個,主要用于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地質災害防治、美麗鄉村建設等。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143.04萬元,比2023年減少0.2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2.74萬元,比2023年減少0.06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接待次數,保運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0.3萬元,比2023年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非必要的公務車輛出行和維護;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80.38萬元,比上年減少16.75萬元,主要原因為合理預算打緊開支,壓減不必要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等。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495.38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執勤執法用車17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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