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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070P/2023-00029 | [ 發文字號 ] | 文龍街辦發〔2023〕55號 |
[ 主題分類 ]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文龍街道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4 | [ 發布日期 ] | 2023-06-08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文龍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文龍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辦公室(站、所、隊、中心):
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將《文龍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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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文龍街道辦事處
?????????????????????????????????????2023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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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龍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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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根據《重慶市綦江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減災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綦安委〔2023〕7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文龍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小組,由街道代顯鋒同志任組長,辦事處副主任盧正彬同志任副組長。各村(社區)、文龍派出所、街道應急辦、黨政辦、黨群辦、經發辦、財政辦、民政辦、衛健辦、平安辦、規建環辦、社區事務中心、農服中心、文化中心、城鄉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應急辦主任萬渝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協調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結束后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二、專項行動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
三、重點范圍
(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
(二)敏感特殊場所。包括高層建筑、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學校、幼托機構場所等。
(三)生產經營場所。包括廠房庫房,集餐飲、文化、體育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合用場所,老舊商住樓等。
(四)林業重點區域、部位。包括林區及林區邊緣的各類電力、燃氣的輸送等各環節設施管線,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設施;村林密接、農林接駁、墳場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任務
(一)聚焦遺留問題,開展大起底
1.未經消防驗收許可投入使用。對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遺留問題,配合區級部門開展全面摸排和治理。(牽頭單位:規建環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2.未經審批改變使用性質。配合區級部門對違規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的行為進行全面摸排,以及將地下車庫改建為超市、庫房、市場等情形,督促加強完善火災防范措施,盡快重新辦理消防審批手續,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牽頭單位:規建環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二)消防設施大排查
1.防滅火設施。未按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或水壓、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牽頭單位:應急辦、派出所;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2.安全疏散設施。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牽頭單位:應急辦、派出所;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3.防火分隔設施。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破壞建筑防火分隔。(牽頭單位:應急辦、派出所;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4.林區設施火患。對林區及林區邊緣輸電線路輸配電、電信基站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倒塌、老化、斷線、短路、絕緣子脫落,油氣管線破損、泄漏等隱患;林區及林區邊緣重要設施的防火隔離帶開設,林區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狀況;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狀態;林區鐵路沿線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防控措施等開展排查。(牽頭單位:農服中心;責任單位:應急辦、經發辦、規建環辦、各村(社區))
(三)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大執法
1.違規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敷設、照明燈具安裝、大功率電器使用不符合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充電;醫院、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領域服務機構的制氧站和氧氣瓶間違規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使用鋰離子電池的醫療設備、輪椅未在指定安全區域充電;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規建環辦、經發辦、民政辦、衛健辦、文化中心、應急辦、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2.違規動火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落實防止火花飛濺措施、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確專人看護。(牽頭單位:應急辦、經發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3.違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醫院、冷庫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經發辦、衛健辦、相關社區)
4.違規生產經營。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電化學儲能電站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內;違規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混合在同一空間內;自動消防設施未落實維護保養。(應急辦、規建環辦、經發辦、民政辦、衛健辦、文化中心、社區事務中心、城鄉服務中心、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5.占堵“生命通道”。開展消防車通道和救援場地“除障、查違”行為,全面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妨礙消防車操作的各類障礙物,嚴禁電動自行車使用“飛線”在樓道停放充電。(牽頭單位:城管執法大隊;責任單位:派出所、應急辦、經發辦、社區事務中心、各社區)
6.戶外違規用火行為。在森林防火期且處于防火區內,嚴查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煙、燃放孔明燈、燒蜂驅獸、小孩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燒荒積肥、燒木炭、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違規焚燒疫木以及未經批準的開山爆破、切割、電焊等生產性用火);城市建成區的城市公園、城市道路等區域,在非指定區域內焚燒樹葉、垃圾。(派出所、農服中心、城管執法大隊、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四)聚焦安全素養,開展大宣教
1.媒體宣傳。配合區級部門在各級主流媒體開展宣傳,形成強大輿論聲勢;開展典型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以案說法、以案明責。對專項行動中的探索出有效做法及其成功經驗的,開展正面宣傳報道。(文化中心、應急辦、農服中心、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2.入戶宣講。開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災宣傳,各村(社區)組織開展敲門行動,大力宣傳“文明用火、安全用電、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識,提升公眾防火安全意識。(應急辦、文化中心、農服中心、社區服務中心、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3.多形式宣傳。各村(社區)依托農村“大喇叭”、小區“小廣播”開展消防提示警示宣傳;商圈、車站、網紅景點等管理單位,利用戶外大屏、固定宣傳欄、公共顯示牌等,高頻次播放防火公益廣告。(應急辦、文化中心、農服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經發辦、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五)聚焦應急救援,進行大演練
1.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督促社會單位、居民小區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疏散演練。各村和涉及山林的社區要積極參加森林滅火實戰演練和相關培訓。(牽頭單位:應急辦、農服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2.聯勤聯動機制。加強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和區級應急救援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伍、社會救援力量、社區和單位微型消防站聯勤聯動;督促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建立消防聯勤聯動機制,確保發生火災等緊急狀況有人員第一時間響應并組織疏散。(牽頭單位:應急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六)聚焦數字賦能,進行大提升
1.配合做好智慧消防平臺建設。配合區級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協同管理系統應用管理工作。(牽頭單位:應急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2.配合做好物聯感知終端建設。配合區級部門做好火災報警信息和消防水壓遠程監測、“生命通道”數字監測預警、電氣火災智能預警等物聯網技術的推廣應用,實時感知消防設施運行及消防管理情況。配合區級部門做好森林火情智能監控系統建設工作。(牽頭單位:應急辦、農服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
(七)聚焦隊伍能力,進行大建設
1.充實火災防治工作力量。充實街道火災防治工作力量,加快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帶、消防工作站建設。(農服中心等相關科室和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2.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消防應急力量建設,根據要求配備適應滅火應急救援的器材、裝備。(應急辦、財政辦等相關科室和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3.強化森林滅火機制保障和隊伍建設。加強街道和村(社區)森林消防應急力量建設,按要求配備專業物資裝備。(應急辦、農服中心等相關科室和各村(社區)按職責負責)
五、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23年6月10日前)。各企業(單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動向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二)排查促改階段(2023年8月底前)。各行業監管科室和各村(社區)要完成全面檢查排查,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明確企業(單位、林區)、屬地村(社區)、行業監管科室的責任,務實推進排查整治,建好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三)執法督改階段(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遺留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整改問題不遺漏”要求,各行業監管科室和各村(社區)督促企業完成整改銷號。對問題復雜、短時間難以整改的,報區級相關部門督促落實整改。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2月底前)。各行業監管科室、各村(社區)全面完成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任務,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成效,建立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強化統籌協調,專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各村(社區)、各行業監管科室具體實施,要細化措施,明確責任,打表推進,確保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督查督辦。街道安委辦、減災辦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嚴格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手段推進工作,對推進不力或存在重大問題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依規嚴肅開展追責問責。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村(社區)、各科室、各單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難問題,并于12月15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街道應急辦。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文龍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文龍街道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