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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201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5 | [ 發布日期 ] | 2023-02-15 |
重慶市綦江區新盛街道城鄉管理服務中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新盛街道城鄉管理服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5人。負責城區市政、環衛方面管理服務工作和農村綜合環境整治相關工作;負責農村環境衛生、道路河流工作;定期巡查城區背街小巷的清潔衛生情況;管理維護城市相關基礎設施;協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75.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5.6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本單位為新增單位無上年數。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75.6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1.9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3萬元,本單位為新增單位無上年數。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5.6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75.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5.68萬元,本單位為新增單位無上年數。
重慶市綦江區新盛街道城鄉管理服務中心2022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 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新盛街道城鄉管理服務中心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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