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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747454350T/2024-00009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永城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2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2 |
重慶市綦江區永城鎮文化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本單位承擔宣傳、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科技培訓、文物管理等方面服務工作。開展文化宣傳、交流、文藝活動組織實施;承擔農家書屋(圖書室)及協助農體工程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監督管理轄區文化市場。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永城鎮文化服務中心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81.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1.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3.93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減少3.93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81.45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64.3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9.8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3.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6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3.9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3.9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4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45萬元,比2023年減少3.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1.45萬元,比2023年減少3.93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預算減少且無上年結轉數,主要用于保障永城鎮文化服務中心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無項目支出預算。
重慶市綦江區永城鎮文化服務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16萬元,比2023年增加0.1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此項經費預算;公務接待費0.16萬元,比2023年增加0.16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工作事項增加,故增加了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經費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3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此項經費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0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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