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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492N/2024-00008 | [ 發文字號 ] | 無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中峰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9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9 |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農業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農機、農產品質量、農村清潔能源(沼氣、太陽能)、漁業船舶、農業、林業、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產、畜牧獸醫、氣象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經營管理、造林、護林、綠化、經濟林開發等技術推廣、信息服務、資源環境保護、災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農村水利各項規劃,農田水利工程、農村飲水安全、污水處理等工程的建設、運行、維修養護等工作;承擔扶貧開發、鄉村振興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惠農資金補貼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2024年我單位不涉及機構改革。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87.0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7.0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7.5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撥款增加7.5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87.0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5.4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77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136.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3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7.5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7.5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7.0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7.09萬元,比2023年增加7.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9萬元,比2023年增加7.59萬元,主要原因是該單位存在人員變動,2024年預算比2023年預算增加1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3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2023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4.5萬元,比2023年減少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萬元,比2023年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將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標準下調2萬元/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無項目支出。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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