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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 11500222009313492N/2024-00003 | [ 發文字號 ] | 中峰府發〔2024〕12號 |
[ 主題分類 ]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綦江區中峰鎮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3 | [ 發布日期 ] | 2024-03-13 |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有效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我鎮制定了《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實施方案》,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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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
? ? ? ? ? ? ? ? ? ? ? ? ? ? ?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
綜合防控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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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2024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重慶市綦江區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結合當前我區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和市委農村工作會議、市農業農村委主任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集中力量抓好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兩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強制免疫病種的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狂犬病應免犬免疫密度達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標。畜禽養殖場戶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對普查發現的動物疫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三)消毒目標。畜禽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畜禽驅蟲指導面達到100%。
(四)防疫監管目標。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面達到100%,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率達到100%。
(五)動物疫病監測目標。按照《綦江區2024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要求,按時、按量、保質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工作。
三、時間安排
按區春防行動時間統一定為2024年3月5日—4月25日。
四、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承擔主體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個方面工作。
(一)抓好大宣傳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視、流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進村入社、逐場逐戶宣傳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牛羊“兩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以及“先打后補”相關政策,不斷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專班專人”作用,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等非進場入戶方式,集中開展動物疫情大排查。要動態更新畜禽檔案、生豬戶口,準確掌握畜禽養殖情況。排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要督促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生產經營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范圍,做到養殖、屠宰、流通等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全覆蓋,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各街鎮要統一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自行建立消毒臺賬,并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和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春防工作期間,要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二)抓好動物分類強制免疫。重慶市納入強制免疫病種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犬只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對所有雞、水禽(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禽類,進行H5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對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芻獸疫:對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進的)、免疫期超過3年的羊只進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對轄區內所有犬只進行免疫,同時做好登記工作,做到不漏一只。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指導養殖場戶根據本場疫病流行狀況自行開展免疫。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大型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實行“督促免疫”;對中小型養殖場實行“指導免疫”;對散養戶,鼓勵其在基層獸醫的指導下自行開展免疫,確無自行免疫能力的可“代行免疫”(注意事項見附件)。同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鎮農業服務中心《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三)抓好動物防疫監管。對所有養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面監督檢查。對散養戶,由包片獸醫嚴格落實責任片區監管巡查。對畜禽養殖場,由掛牌獸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實施精細化監管巡查。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要加強規模化畜禽場和種畜禽場(“兩場”)監管,監督健全生物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引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嚴格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管控和消毒,強化滅蚊滅蠅滅鼠、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喂豬,病死畜禽規范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密防范疫病傳入傳播。嚴肅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不如實提供防疫檔案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積極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鼓勵各類合法市場主體組建動物防疫服務隊、合作社、動物醫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機構,規范整合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等資源,向養殖場戶提供高質量的免疫、消毒、診療、用藥等專業化獸醫衛生服務,有效推進動物防疫工作的落實。
(五)深化落實獸醫工作“三項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繼續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督促動物飼養場落實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依法查處不履行動物疫病自行檢測主體責任的飼養場。嚴格執行基于監(檢)測和風險評估報告的產地檢疫制度,并在檢疫證明中備注報告編號,倒逼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落實。加強監測結果評價和結果運用,對免疫抗體不合格畜禽及時補免,對病原學陽性畜禽規范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要提高認識,把春防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斷完善動物防疫工作責任管理體系,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屬事責任和生產經營者防疫主體責任。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細化目標、分解任務、落實措施、制定方案,明確包片獸醫,明確畜禽養殖場掛牌獸醫,全力確保春防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保障工作。確保強制免疫經費(包括疫苗采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提前將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劑、試劑、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準備到位,按規定發放,規范使用。通過視頻教學、推送學習資料等方式,對基層獸醫人員加強技術培訓,提高防疫操作技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審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風險。
(三)強化生物安全。必須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循能不進則不進、能不接觸則不接觸的原則,嚴格按規范做好防護,嚴密防范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甚至感染人,獸醫人員在開展走訪問詢、監督巡查、宣傳指導等工作時,避免與養殖業主及其他人員近距離接觸、交談;在開展入戶免疫時,必須全程戴口罩、穿防護服和雨靴,進出嚴格消毒。
(四)強化行為規范。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建立發放、領用記錄,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造成免疫失敗。規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徹底,造成疫病傳播。
(五)強化督促檢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要加強督查檢查,隨時跟蹤進度和信息填報等情況,對進度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鎮農業服務中心對春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對安排部署不及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村將予以通報。
(六)強化信息管理。各村要及時建立《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防疫檔案》,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報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統一通過重慶動物衛生監督指揮調度平臺“動物防疫監管系統”每天實時報送,嚴禁在秋防工作結束后集中填報,防止出現網絡平臺統計免疫進度明顯滯后于實際免疫進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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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峰鎮2024年動物重大疫病防控(春季)防疫員
包片情況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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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峰鎮2024年動物重大疫病防控(春季)防疫員包片情況明細表 | |||||
防疫員姓名 |
包片村 |
駐村獸醫 |
社數 |
備注 | |
曹章偉 |
白峰 |
吳明生 |
13 |
白峰大社:(院子) | |
中峰 |
吳明生 |
1 |
中峰大社:(街上) | ||
龍山 |
吳明生 |
4 |
龍山大社:(大溝、中坪、龍井坪、長桿煙) | ||
龍山 |
吳明生 |
3 |
新瓦房、小龍洞、新房子 | ||
中峰 |
吳明生 |
6 |
碾子灣、印子山、谷子坪、青卜塘、畢架山、柿子樹 | ||
楊文全 |
新莊 |
向魚 |
9 |
新莊大社:(靈應巖、長五間、新莊社) | |
板橋 |
向魚 |
9 |
板橋大社:(新屋基、福殿壩) | ||
中峰 |
向魚 |
5 |
關口、大塆、三角塘、桐梗子、瓦房 | ||
備注:11個大社括號內為(大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