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24年版)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交和接收行為,增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溝通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本指南并適時更新。
一、本機關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本機關會產生并保存以下幾類政府信息:1.組織機構;2.法規文件;3.計劃規劃;4.財政信息;5.行政權力;6.統計信息;7.人事信息;8.政府信息年度工作報告;9.應急管理及預案;10.工作動態。
二、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個:
1.線上渠道。
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網站(網址:thzhfdc.com)
2.線下渠道。
政務公開專區。公眾可以在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政務服務中心(地址: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新場街1號,聯系電話:023-48469760,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查閱政府信息。
三、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盡量采取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表可以在重慶市綦江區政府網站下載,申請表復印有效。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途徑遞交申請表:
1.當面申請。
地址: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新場街1號;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信函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盡量選擇中國郵政EMS投遞,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信地址: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新場街1號;收件人:中峰鎮黨政辦;郵政編碼:401452;聯系電話:023-48469760。
3.網絡提交:http://thzhfdc.com
(二)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原則上告知電子版本獲取途徑)。
四、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辦公地址:重慶市綦江區中峰鎮新場街1號;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聯系方式:023-48469760。
五、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023-48663032),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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